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0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动《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工会工作运行方式、增强企业工会活力,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汉中工业突破发展,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企业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企业工会组织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企业工会在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动员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四次执委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是规范和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对于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1、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精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大家都明确《条例》的内容和重点,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2、企业要认真对照《条例》逐一检查,组织机构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工作机制没建立的要及时建立,拨缴经费不到位的要很快到位,从多方面支持企业工会工作。
3、企业工会要主动抓好学习贯彻《条例》的落实工作,向企业党政及时反映实施《条例》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搞好企业工会工作。
三、切实发挥企业工会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保护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一是要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革新创造、劳动竞赛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二是要和创建和谐企业活动相结合,以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互利共赢为目标,做到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为汉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