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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2 生效日期: 2003-07-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渝卫法监[2003]8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35号)转发给你们,我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市卫生局负责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受理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咨询电话:68815673、68813028,地址:渝中区长江二路八号,邮编:400042。 
  附件:《重庆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略) 
 
 
二○○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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