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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5 生效日期: 2007-06-05
发布部门: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定政办发[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市 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当前我市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与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为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 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交通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公通字(2006)59号),对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 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2006年12月21日召开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并决定在2007年下 半年在我市陇西县召开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省公安厅制订印发了《甘肃省多 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标准(试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 社会的高度,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多 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推动新时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 责, 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将多种形式消 防队伍建设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重要议事日 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及时研究、 解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 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社区)、平安县(区)考评,强化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协同 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 职能,制定引导和扶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政策,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 推进健康发展。?
  三、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工作目标,根据本县区情况制定建设发展计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采取典型引路、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等措施,注重实效,杜绝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和“一刀切”。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和“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原 则,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综 合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的作用,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为基础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功能齐全、行动迅速、覆盖城乡、防控有力的消防力量体系。?
  四、规范管理,强化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领导和管理,建 立健全消防队员招聘录用、执勤训练、考核奖评等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消防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各专(兼)职消防队伍要参照公安消防队的管理要求,实行统一管理、称谓、标识、服装,积极开展业务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主动参与火灾扑救和消防安全检查,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统一指挥。各县区要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编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要配置与其任务相适应的装备和个人安全防护器材;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考核验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支持。企事业单位要保证本单位专(兼)职消防队伍人员和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单位和公民捐赠支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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