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农综发[2008]14号
各有关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工作,我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办。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7)276号),切实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历来十分重视柑橘基地建设,将其作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来抓,从2004年起即确定了万州、江津、永川、忠县、奉节、开县、云阳等三峡库区适宜发展柑橘产业的区县为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农产品(柑橘)重点区县,从项目资金、扶持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几年来,各柑橘重点区县建成了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柑橘生产、加工基地,为我市柑橘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继续抓好柑橘基地建设,不仅是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光荣职责,也是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而且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成效、发展三峡库区产业、维护库区生态环境、促进库区农民收入增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有关区县要充分认识柑橘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总结经验,立足本职,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柑橘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建园标准化、品种良种化、种植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效益最大化,推进三峡库区农业综合开发柑橘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柑橘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制约柑橘种植、加工的主要障碍性因素,促进柑橘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2008年-2012年,在万州、云阳、忠县、奉节、开县、永川、江津、垫江、长寿、巫山等十个柑橘基地区县实施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0万亩,建设标准化柑橘基地;柑橘品种结构早中晚熟品种比例调整为10:60:30,鲜食与加工比例调整为45:55。
(三)基本思路。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突出优势区域和优势品种,着力抓好以江津为中心的鲜销柑橘生产片区、长寿至万州沿江加工原料生产片区和以奉节为中心的脐橙生产片区建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合资金,搭建平台,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柑橘基地建设。
三、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在柑橘基地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鉴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规范》还存在一些差异,为了使柑橘基地建设既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要求,又符合市柑橘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使国家《标准》与地方《规范》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特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关于项目选址。严格按市果园建设《规范》要求选址,但不能把近年来建设完成的项目区用于重复建设。凡直辖后的项目区不得再列入近5年柑橘基地建设规划。
(二)关于项目建设规模。按《规范》要求,每个标准柑橘果园建设规模不得低于5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标准》要求,生态综合治理单个项目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亩,包括流域内应治理的耕地、园地和林地,其中耕地治理面积不低于1000亩。因此,在实际执行中,允许在同一小流域、同一灌区或同一丘群,选择几个面积相对较大的果园作为一个项目区,以达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5000亩的要求。但一个项目区所涉及的范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乡镇。
(三)关于项目规划。按市果园建设《规范》,认真做好标准化柑橘基地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区群众、业主对规划设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对于规划设计图的要求,可采用测绘1:5000的地形图作为总体规划设计图和竣工图,并采用实测地形图作为施工作业图。
(四)关于水利措施建设。除按《规范》要求进行水利措施建设外,要尽可能利用现有山坪塘、沟渠等水利设施。基地灌溉应以蓄水灌溉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部分采用滴灌和喷灌,蓄水池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最大不超过3000方,并尽量将灌溉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结合起来。
(五)关于道路系统建设。
1、生产便道。宽1.6-2米,配0.4米-0.5米的边沟,用150#水泥硬化10公分厚的路面。
2、人行便道。宽1.2米,用150#水泥硬化8-10公分厚路面,依地势坡度变化确定走向。
3、机耕道。宽3-4米,其中两边路肩各0.5米左右,路面结构类型为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密实度95%以上,路基密实度93%以上;平曲线半径不小于15m,纵坡不大于12%;在适当地方布置错车位置;断头路设回车场。
根据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关于加大我市柑橘园区进园公路建设力度的通知》(渝农发(2007)714号)精神,凡新建果园的进园公路和属"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畅通工程"建设的园区公路,由交通部门负责修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只负责不属"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畅通工程"的园区机耕道建设。
(六)关于其它措施。
1、农业措施。包括田(土)块整形,开箱起垄,土壤熟化等。
2、林业措施。包括定植穴开挖和苗木种植。柑橘种苗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不再列支。
3、科技措施。随项目下达的科技措施费主要用于柑橘基地农民的技术培训和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通过立项争取的科技措施费按审批内容实施。
四、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投资标准和资金投向
(一)投资标准和资金构成。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柑橘基地建设的亩投资标准为2070元,包括中央和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300元,区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30元,业主和群众自筹资金390元,市财政用于柑橘种苗补助的专项资金250元。
(二)资金投向。中央和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部用于标准化柑橘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县年度项目配套资金用于柑橘苗木的抚育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技术培训,业主和群众自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购买苗木,市财政专项资金250元作种苗补助。在资金使用方面,农机措施补贴不得超过财政投资的5%,其余各种治理措施之间的比例可以根据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用于水利措施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50%。随项目下达的科技措施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财政投资的3%。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任务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发展柑橘产业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使柑橘基地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柑橘基地建设。
(二)强化管理,注重质量。要加强基地建设前期考察论证工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着力解决制约柑橘生产的主要障碍性因素。要大力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资金项目公示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确保基地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引入竞争机制,对柑橘基地区县本着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对年度基地建设整体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分配"因素法"的重要因素,对年度任务完成好的区县,增加下年度投资,对完成得不好的,扣减下年度资金直至暂停或取消重点区县资格。鼓
励非重点区县按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市场导向积极探索建设标准化柑橘果园,经验收确认符合市有关果园建设标准后,给予同等优惠政策。
(四)探索模式,开拓创新。一是鼓励探索"先建后补"的建设模式,由柑橘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或业主按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先组织柑橘基地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部分的资金视同招投标资金对待。对于筹资力度大,建园积极性高的业主(含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大户、联户),在招投标中可从分值上从优。二是探索开发利用模式,各区县在建立柑橘基地时,要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等产销一体化组织模式以及"小区承包制"的抚育管护机制,形成产业基地规模化、管理技术标准化、产业市场国际化、农民利益最大化的良好经营机制。
各柑橘基地建设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基地建设任务,为加快我市柑橘产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