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卫应急[2007]21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我局成立了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南卫应急〔2006〕14号)。为确保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现予以公布执行。
南宁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我局成立了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南卫应急〔2006〕14号)。为确保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现予以公布执行。
南宁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