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达市府办[2007]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制订的《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本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积极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开展好“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06〕2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人寿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帮助农民增强应对意外伤害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寿达州分公司拟在我市范围内,开展 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建设的重要性
(一)农民需要商业保险保障。我市82.7%的人口在农村,全市共有310个乡镇、2815个村、21495个村民小组,目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参加商业保险。由于农村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极其有限,农民遭受意外事故、因病致伤致残时得不到保险保障,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障碍或致富后返贫返困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商业保险则是一条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寻求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农民购买商业保险的能力逐年增强。近年来,达州农村经济发展很快,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购买商业保险的能力逐年增强。从我公司2002年至2006年的业务发展看,农村业务一直呈增长态势,从30%迅速上升到50%以上。
二、中国人寿具备创建“保险村”的条件和能力
(一)总公司实力雄厚,偿付能力强。中国人寿是国家控股的大公司,也是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2007年6月,集团总资产达10730.99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41.68%,连续五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在纽约、香港和内地上市,目前公司市值列全球上市寿险公司之首。
(二)中国人寿达州分公司在我市寿险市场具有独到优势,服务能力强。表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多年的服务,树立了达州人民信任的品牌。多年国有公司的历史,形成了中国人寿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忠诚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公司目前有近200万客户,占达州人口的三分之一。2006年实现保费总收入6.53亿元,占寿险市场份额63.8%。通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专门用于支付各类保险金的责任准备金15亿元。
2.机构网络健全,可以就近提供服务。我公司有遍布乡镇的机构网络,100个农村营销服务部分布在全市中心场镇,形成了“镇有部、乡有点,村有员”销售服务网络,有固定资产882万元,有农村从业人员1800余人,电脑网络正逐步下伸到农村,可就近为农村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医保通”的开通,将为农村客户提供极大的方便。我公司“医保通”特快理赔服务系统已于今年11月8日投入运行,2009年将在县镇级以上医院全面开通。通过“医保通”,公司的医疗保险客户住院,只需要交医疗保险费的自负部分,赔款部分由医院直接与公司结算。这将极大的方便农村客户就医,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3.在农村市场经受了长期的检验。早在人保时期,我们就开始经营农村保险,简易人身险、学生保险等险种深受农民欢迎。特别是1996年分业经营后,公司又投放了康宁终身、康宁定期、英才少儿等适合农村市场的险种,使农村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至2006年,首次超过城市业务,占全部业务的50%以上。
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中国人寿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以扎实诚信的服务,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及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配合。
(二)建立相关部门与中国人寿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指定相关部门同中国人寿县级支公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创建活动规划,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基层党政组织要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开展工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积极支持“国寿保险村”的创建工作。
四、创建活动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创建活动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2007年3月以来,各县市区已陆续在经济状况较好、交通相对便利的村进行“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各地在此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村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核后逐步推行。
(二)县(市、区)政府授牌。每年以县(市、区)政府的名义,对纳入创建活动的村举行授牌仪式。被授牌的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村民的保险认知度普遍较高,保险意识普遍较强,村委会与保险公司联手合作程度较高,在保险宣传、理赔服务以及日常管理上,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运作模式,村民参保率达到一定比例,人均保费达到一定金额。
(三)加大业务拓展力度,设计适合农村的险种。要以村民保险档案为基础,细分市场,针对不同人群推介保险产品,努力拓宽服务领域。特别要积极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出务工人员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等工作。
(四)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保险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各县级支公司要大力发展乡(镇)营销服务部,不断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村保险营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村营销员素质,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国寿保险村”的具体运作和管理方式
“国寿保险村”实行县级支公司与乡镇营销服务部两级管理,以乡镇营销服务部管理为主,其运作方式是:
(一)村委会推荐业务员。每个保险村一般聘用2名以上的保险业务员。业务员的选聘可由村委会遭考察个人品德、人际关系、业务能力和文化程度等方面后集体决定,经过公司专门培训后,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
(二)详细掌握村民家庭情况。由选拔出的业务员逐户进行调查,摸清各农户的家庭情况,掌握其对保险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提高效率。
(三)建立村民保险档案。随时登记各户新增人口、死亡人口、家庭结构、经济状况、风险记录、理赔情况、拒赔情况、再投保情况、同业投保情况等。
(四)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村里的各种会议加进保险宣传的内容;业务员逐户登门发送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宣讲保险知识和案例,公布理赔情况,以典型案例引导村民领会保险的好处;书写墙体标语,营造保险氛围;举行“国寿保险村”揭牌仪式,大造声势等。通过这些村民乐于接受的方式,在村民中迅速推广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投保意愿。
(五)聘任保险监督员。每村要聘任1名保险监督员,由村民委员会民主选定,拟聘人员应人际关系好、道德品质优、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一般由1名村委会成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业务员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欺骗;协助公司进行案件勘查,预防骗保行为;监督公司理赔的速度和质量。保险公司每月组织全县保险监督员集中探讨、学习和交流,以提升其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
(六)制定章程。“国寿保险村”的工作章程由村委会和中国人寿联合起草,用以指导保险公司、业务员、监督员在“保险村”开展工作。章程内容包括组建“国寿保险村”的目的、保险监督员的职责、“国寿保险村”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服务承诺和奖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