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07]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由南向北发生了以高热、皮肤发红和出现呼吸道症状等特征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给养猪业造成较大损失。该病自去年8月份在我省关中地区发生以来,疫情由东向西呈蔓延扩大之势,今年已波及到我市周边地区。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促进我市养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农业部通报,今年1一5月份,全国有22个省、194个县区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我省安康平利、镇坪和商洛镇安3县也发生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给当地生猪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当前已进入高温、高湿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县区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对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形势要有准确的判断,清醒的认识,充分的准备,绝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对突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工作方针,从防控疫情暴发流行出发,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强化工作措施,消除疫情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防控方案,做好应急准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汉中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质和技术、人员的储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或外埠疫情传入,应急预备队人员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疫情。
(二)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继续坚持动物防疫监督员兼疫情观察员派驻制度,及时向种猪场、母猪繁育场、规模养殖户和养殖专业村等重点区域派驻动物防疫监督员,实行严格的疫情观察报告登记制度,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严格执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要于每日15:00前逐级将疫情报告至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在12小时内报告至市畜牧兽医中心,并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各县区对各种渠道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认真核查,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严禁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各县区要组织力量在7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生猪开展一次大面积的疫情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农业局。
(三)积极组织疫苗,做好免疫工作。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关键是抓好免疫工作。各县区要尽快将疫苗使用计划和生猪饲养情况(50头以上养殖户的数量和存栏量)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要想方设法做好疫苗的组织供应工作,确保全市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进行操作,认真做好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尽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同时要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及时对免疫密度和质量进行督查,确保免疫效果。要加大对疫苗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在当前疫苗供应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要优先保证重点猪群免疫,要把种猪和商品仔猪作为免疫重点,保护生猪产业持续生产能力。
(四)加强检疫监督,严防疫情发生。各公路动物检疫站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验证查物,严把入口关,发挥屏障保护作用。即日起,凡进入我市的生猪要报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要加强对牲畜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对病死猪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对饲养、运输、交易、屠宰、仓储、加工等动物防疫的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秩序。
(五)加强防疫管理,落实防疫措施。各县区要积极指导养殖户做好防疫管理,加强疫病防治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及时记录动物免疫、用药、消毒、诊疗等情况,提高动物防治水平。要转变生猪饲养方式,推进规范化、标准化饲养,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增强猪群抗病能力。对散养生猪,要加强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要劝导养殖户不要随意进出别的养殖场,避免接触病死猪,更不要盲目购买外地仔猪,同时要对存栏量大的乡村进行区域性隔离,防止造成疫病传播。
(六)严格疫情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作好应急物质储备,一旦发生疫情,兽医部门要根据疫情发生和流行情况,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立即向当地政府提供科学、可行的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能否尽快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取决于各项防控措施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逐级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将防控任务逐级分解,确保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各级兽医部门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免疫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县区在防控工作期间,要派出得力人员到防控一线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检疫、免疫、消毒、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关键措施,各项工作都要有目标、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要把各项防控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落实到村、落实到户。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宣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农业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防止人为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科普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基层,积极开展防治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宣传有关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疫意识,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对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和促进养殖户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为促进我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保证市场供应,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