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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6 生效日期: 2007-12-26
发布部门: 阿坝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阿府发[2007]2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7〕48号)精神,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林产品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现就加快我州林业产业发展提出意见。
  一、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林业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承担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的双重任务。林业产业是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生态性、多样性、稀缺性、战略性等显著特点,是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
  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能够直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切实减轻对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的压力;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将持续扩大对林木资源的需求,带动林木培育业和林木种养业的发展,更好地节约和保护森林资源;林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增加广大林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强化人们关注生态、爱护生态的自觉意识和自律行为,为林业综合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阿坝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对实现“生态立州”,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求
  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助农增收为核心,以“三大工程”成果巩固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依托。通过体制、机制、管理创新,以优势资源和产业基地为龙头,以特色资源和珍稀物种为重点,构建以市场和精深加工带动基地建设的产业新格局,奋力推进我州林业产业大发展。
  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构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基础上,搞好以优质高效的速生丰产林和其它林木培育业、林下种养业为代表的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推动以森林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林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提升以森林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林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努力增加农牧民和林业职工的经济收入。到2010年,林业总产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农牧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纯收入500元。
  发展林业产业的总体要求:一是效益优先,集约经营。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实施集约经营,缩短林木生长周期,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二是科学发展,持续利用。以信息化为带动,以科技为支撑,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产业,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路子。三是因势利导,做大做强。通过政策创新和市场引导,鼓励兴办绿色企业,建立商品林基地,发展林下资源、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生态旅游业,形成以基地为依托,企业为龙头,生产、加工、营销一条龙的运行机制,不断延长林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林业特色产业。
  三、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
  (一)林木培育业。结合“三大工程”建设,在低海拔区和适宜区大力培育具有规模、集中连片、效益良好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大径级优质珍贵树种用材林、特色干水果及种苗花卉。
  (二)林下种养业。在海拨较高的地区,积极发展林草、道地中药材、生态茶叶、优质干果、低温食用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畜、林禽等林下养殖业。
  (三)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业。在严格保护、合法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对黑熊、林麝、猕猴、鹿等野生动物进行繁育,引导扶持合理利用野生动物和副产品加工产业。
  (四)加工业。要根据林下资源特点、技术实力、社会综合条件等因素,着力于林木、道地中药材、天然食用菌、山野菜、野生动物驯养副产品等林产品的加工与精深加工。特别要鼓励资源剩余物、加工废弃物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五)生态旅游业。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其它森林天然群落为载体,加强风景林营造和更新改造,提升景观质量,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打造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其它景观为辅助的特色生态旅游品牌,积极发展以生态性、民俗性、体验性、参与性强的生态旅游项目。创造条件,适度建设狩猎场。
  四、发展林业产业的保障措施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推进林业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产业两手抓,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兼顾。各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编制切实可行、积极有效、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根本解决林牧矛盾、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大资源与小产业的矛盾;只有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工程区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摆脱林区“天保独撑”的经济格局,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基础,培育资源
  各县要将林区道路、通电和排灌系统等基础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立足适宜发展的重点项目和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商品林资源和荒山荒坡,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重点发展名、特、优、稀、新经济林生产基地。积极引进新品种,实行精细种植,做到开发一方资源、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
  (三)因地制宜,分类经营
  按自身的资源潜力和优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加工则加工,因地制宜开发产品,发展产业。在低海拨适宜发展商品林的县,要依法放开放活商品林采伐、运输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和经营单位的自主权和林木处置权,实现自主决策、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以商品林的大发展促进林业产业的大发展。
  各县、州属林业企业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认真实施分类经营,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科学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要从严管死重点公益林、管好地方公益林,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种养等林业产业,实现森林的多种功能。
  (四)实施产业化经营
  各县要立足资源,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本着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拓市场的思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
  实施“一村一品”战略,加快基地建设。实施隔年早实核桃良种繁育,快速建立种子园和采种基地,加快发展优良灌草选育基地和四翅滨藜繁育基地,大力培育栽植美国野山杏、红毛五甲和厚朴的林药造林示范基地。
  加快发展林业专合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全组织形式,丰富合作内容,完善服务职能,规范运行机制,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四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提高林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引进和培植龙头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开发州内丰富的森林资源,引进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具有阿坝州特色的拳头产品和名优品牌。
  (五)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紧紧围绕提高林业生产力开展科技攻关,在提高林木生长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林果产品产量和林分质量、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新成果。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林业产业技术研发领域,形成以企业为主、政府投入为辅,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林业产业科技投融资格局。探索建立科研院校、科技人员与企业相互渗透、良性互动的林业产业科技开发新机制,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步伐,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林业产业的知名度。
  在应用好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基础上,积极从州外、行业外引进一些优秀人才,让他们在林业产业化建设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首先要加强林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再教育工作,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不断改善各类专业人才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对特色优势经果林等基地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用活中央财政林业贷款项目财政贴息政策和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林业龙头企业贷款项目等,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政策性银行应在业务范围内积极提供金融服务,适当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对林业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林业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大林农的小额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县开展对林业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试点,增强林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
  落实林业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对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和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对新建的各类林产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3年内按低标准征收市场管理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分别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原则和重点,加强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部署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扶持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部门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项目产业管理的机构编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编制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服务、督促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委要把林业产业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支持产业基地建设;经委要加强对林业相关产业的指导,督促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帮助林业企业搞好设备和技术升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金融单位要积极提供信贷服务。科技、商务、质监、工商、税务、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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