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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干部职工和学生进藏火车票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5 生效日期: 2007-05-25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藏政办发[2007]4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补充规定〉的通知》(藏党办发〔2006〕51号)精神,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区县处级以下干部职工休假原则上均乘坐火车进出藏。由于进藏火车车票长期紧张,致使许多休假结束的干部职工长时间滞留内地,无法按时返藏;每逢假期和学生毕业时,很多家在西藏的学生也无法及时返藏。
  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此与铁道部进行了协商,铁道部已协调相关铁路局对此给予优先办理,具体流程为:我区干部职工、学生到西藏驻内地各办事处开具证明,本人或代办人持工作证或身份证提前10天到当地车站计划室(成都站为客货运科)提出申请,车站将尽可能予以优先办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成都、上海、西安、格尔木、深圳、兰州办事处,应与当地铁路票务部门和青藏铁路公司加强联系,努力争取火车票配额或采取其他方式协助疏导,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顺利返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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