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金政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控制工矿及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将金华市溶解乙炔厂等18家单位列为全市第四批工矿及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督促事故隐患单位尽快制订和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同时加大监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过程安全。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从严督办,限期完成。整改督办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承担。督办单位要定期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和事故隐患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改工作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检查内容,并由市安委办每季度汇总通报整改工作进度。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已公布的重点事故隐患单位整改督促工作,并将整改方案于6月10日前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如义乌、东阳等区域的“三合一”隐患问题,永康、武义等区域机械冲压设备安全及铸造行业用电安全问题,浦江水晶加工行业安全问题等)的整治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全市第四批工矿及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
一、婺城区(2家):
1.金华市溶解乙炔厂
(1)事故隐患:该厂系城镇居民密集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列入省级搬迁计划名单。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金华市大岩砩矿
(1)事故隐患:该矿开采面较深,老采空区存在较大隐患,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内到期。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重大坍塌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婺城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金东区(2家):
1.金华东关加油站
(1)事故隐患:该站柴油储罐与公路安全距离不足,站内路面不符合安全要求。
(2)隐患影响程度:属公共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贸易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
2.金东区塘雅镇陈光林包袋加工厂
(1)事故隐患:该厂存在严重“三合一”问题,已经多次责令整改,限期搬出常住人员(或搬迁楼内加工车间、仓库),规范用火、用电管理。
(2)隐患影响程度:属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东区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三、金华开发区(1家):
1.金华市宏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使用剧毒品未经备案,存放、管理、使用不规范,剧毒品操作人员未经资格培训;生产区电线电器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且设有职工宿舍,存在较大隐患。
(2)隐患影响程度:属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和中毒伤害等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
四、兰溪市(2家):
1.兰溪市城东商品市场
(1)事故隐患:该市场内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未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不畅,电线老化。
(2)隐患影响程度:属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触电、火灾及拥堵、踩踏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2.兰溪市三鑫粘合剂厂
(1)事故隐患:该厂使用丙烯三丁脂、丙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粘合剂,与周边学校、居民区安全距离不足。
(2)隐患影响程度:属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五、东阳市(2家):
1.东阳市日用工业总公司南山烟花爆竹仓库
(1)事故隐患:该仓库与周边建筑及公路安全间距不足。
(2)隐患影响程度:属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对周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3)整改责任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东阳市梧坞砂石料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生产边坡最大开采相对高差达90米以上,岩体节理发育,采场中部存在一组顺层结构面,边坡形态不规整,上陡下缓。
(2)隐患影响程度:属矿山事故隐患,易引发大面积坍塌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六、义乌市(2家):
1.义乌市比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车间未按要求装设防爆电器,有违章搭建现象,生产厂房设有员工宿舍。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义乌市顺风蛇业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生产车间仅有单楼梯,厂区原料堆放不合理,部分电器未采取防爆措施,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七、永康市(2家):
1.永康市康凯轻合金加工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系烟爆原料(铝镁粉)生产企业,工艺过程存在高度爆炸危险,应限期退出该生产项目或实行转产。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永康市宏达金属制品厂
(1)事故隐患:该厂电线老化且乱拉乱接,移动电器无接地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曾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2)隐患影响程度:属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永康市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八、浦江县(2家):
1.浙江省浦江沙厂
(1)事故隐患:该厂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且存在“三合一”现象。
(2)隐患影响程度:极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2.浦江实业家俬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生产车间、仓库、油漆、人员居住混合,存在“三合一”问题。
(2)隐患影响程度:属工矿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浦江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
九、武义县(2家):
1.浙江别特工贸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油漆车间、仓库、宿舍混合使用,厂区功能划分不清,消防通道、危险物品存放、车间电线电器、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安全要求。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爆炸、触电等重大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2.浙江瑞格工贸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租用城郊结合部后陈村大礼堂,附近是居民区,企业喷漆车间使用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且使用不规范,电器设备等不符合安全要求。
(2)隐患影响程度: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并威胁周边居民安全。
(3)整改责任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十、磐安县(1家):
1.磐安县渠成氟化有限公司
(1)事故隐患:该公司生产六氟磷酸钾等氟化系列产品,使用氢氧化钾、氟化氢、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厂区功能划分不清,设施简陋,现场管理混乱,特别是锅炉房布置极不合理。
(2)隐患影响程度:属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易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泄漏中毒事故。
(3)整改责任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4)督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