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农机科[2007]14号
各市农机局:
当前,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推动这项工作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地、各单位要在精心组织实施的同时,认真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策划。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宣传报道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在召开现场演示会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抓住重点。各市、县要加强对示范镇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及时进行总结,抓住重点,扩大宣传。要突出宣传成熟的技术路线,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积极参与的农户和机手、工作出色的村组等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对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肯定。宣传报道工作效果将作为对示范乡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示范乡镇建设宣传报道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各地要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同时报送省农机局。每周四前请将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图片、文字资料等以电子版格式报省农机局科技处,联系人:魏国、薛艳凤,电话025-83275149、83275142,电子邮箱:jsnjk@163.com。省农机局将在江苏农机信息网上开辟专题进行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