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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30 生效日期: 2007-05-3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农机科[2007]14号
各市农机局:
  当前,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推动这项工作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地、各单位要在精心组织实施的同时,认真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策划。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宣传报道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在召开现场演示会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抓住重点。各市、县要加强对示范镇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及时进行总结,抓住重点,扩大宣传。要突出宣传成熟的技术路线,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积极参与的农户和机手、工作出色的村组等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对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肯定。宣传报道工作效果将作为对示范乡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示范乡镇建设宣传报道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各地要及时将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同时报送省农机局。每周四前请将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图片、文字资料等以电子版格式报省农机局科技处,联系人:魏国、薛艳凤,电话025-83275149、83275142,电子邮箱:jsnjk@163.com。省农机局将在江苏农机信息网上开辟专题进行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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