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昆审改办发[2007]5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的请示》(昆国土资请〔2007〕126号)收悉,经市审改办认真研究,并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行政审批权限上收和下放等原因,根据《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局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经审查,同意你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8项,具体事项名称及设定依据见附表。
对于你局上报的“探矿权年检初审”行政许可事项,由于缺乏合法的设定依据,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同意增加此许可事项。
请你局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在便民中心窗口及相关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
此复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