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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2007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6 生效日期: 2007-06-06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07]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实现了2007年春运“安全、顺畅、平稳、有序”的总体目标,开创了历年来最好的春运局面,为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春运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广东省交通厅等50个单位授予“广东省2007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广东省2007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50个)

  广东省交通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警务飞行队
  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
  广东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
  广东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直属分局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处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
  广东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广州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第二支队
  南方日报社
  广东电视台
  珠海海事局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广东省航道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公安局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车站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九客运段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地区春运指挥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交通局
  东莞市交通局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局
  珠海市交通局
  汕头市交通局
  韶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惠州市交通局
  汕尾市交通局
  中山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交通局
  阳江市交通局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茂名市交通局
  肇庆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远市第二运输公司
  潮州市交通局
  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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