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科[2007]290号
各市建设局: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督导检查的通知》(冀建科[2007]198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督导检查,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县级市。
二、检查内容
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建设部、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法规、规定,制定实施文件情况;《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落实情况。
(2)对省建设厅《全省建筑节能三年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落实措施,市区与所属县(市)建筑节能达标率是否分别到100%、80%以上。
(3)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落实情况;市区有无反弹,12个县级市有无问题,其它县、市进展情况。
(4)加强监督检查、处罚情况;开展建筑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情况。
(5)市、县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6)今年建筑节能检查(自查)情况。
2、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县级)
(1)设计、施工图审查是否有节能部分签字,是否填写《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并有设计、审图人员签字。
(2)施工环节中监理、质监单位是否对节能把关,节能部分是否有施工纪录。
(3)是否按照《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竣工验收。
(4)是否进行节能产品进场复测。
(5)房屋销售现场公示节能措施。
(6)是否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7)有建筑节能检查记录,对达不到标准的有整改、处罚。
三、检查时间
2006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各组另通知。
四、检查组织
组成3个检查组。每组5人,省建设厅3人、设区市2人(查县城、县级市)。
第一组 组长:王志强 成员: 薛其峰、张群领、市2人,检查: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
第二组 组长:杜国明 成员:党开春、孙佳、市2人,检查:张家口、承德、保定。
第三组 组长:冯长锁 成员:郑裕娇、张顺、市2人,检查:邯郸、邢台、石家庄、衡水。
请各市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省建设厅搞好这次检查工作。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