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发改电[2007]7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赣纪发[2007]9号)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应于5月份开始开展自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为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自查工作情况,协调自查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开展自查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填报清理软件,经研究,定于6月13日下午3:00在省发改委3楼331会议室召开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自查情况通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省发改委负责同志通报国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自查情况通报会有关情况
(二)省发改委投资处就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软件编报情况进行现场解答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发改委分管投资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投资科长;省委、省政府等属此次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厅局级领导和处长,省纪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联系人:省发改委投资处 李湘晖 王水平
联系电话:0791-6221108、6214100
特此通知。
省发改委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