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7]94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将重庆交通投资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渝交委文〔2007〕1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协助重庆交通投资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完善有关手续。
二、市政府授权你委作为改制后的重庆交通投资公司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三、请市国资委配合市交委办理重庆交通投资公司本次改制涉及的有关资产的确认及处置手续,并及时到市工商局办理重庆交通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