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综[2007]2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按照2007年省建设厅部门预算,今年我厅将筛选部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请你们按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范围:所辖县(市)县城、省级重点镇的城镇基础设施在建建设项目。
二、项目筛选原则:列入2007年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且2007年底能够发挥效益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数量:设区市控制在3个项目,扩权县(市)控制在1个项目。
四、项目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2007年计划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2007年投资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效益预测、项目负责人。要求每个申报项目按如上内容准备单行材料,做为上报省建设厅文件的附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和处室:务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综合财务处。
请各市、县建设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主办科室,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同时为下一步项目跟踪问效打好基础。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