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发改经贸字[2007]570号
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九江果品批发交易大市场有限公司请求批准使用节省国债资金的请示》(九发改经贸字[2007] 289号)收悉。九江果品批发交易大市场国债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并通过了我委组织的项目验收。两大系统建设实际完成投资251万元,节省资金49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验收要求〉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43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节省资金49万元用于市场内的地面硬化建设,完善市场基础环境。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