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7]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 泽巴足 副省长
副主任 赵 春 省政府秘书长
张兴照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信访局局长
成 员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孔令纪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淑仁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罗炳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冀 玉 省建设厅纪检组长
王 涛 省政府国资委副巡视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信访局,负责日常工作。张兴照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