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关于福安市报废汽车拆解场规划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26 生效日期: 2007-07-26
发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
发布文号: 闽经贸函商业[2007]349号

宁德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要求增设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福安拆解场的请示》(宁经贸市场[2007]1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加福安市一个报废汽车定点拆解场规划点。
  报废汽车定点拆解场的设立请按照《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闽经贸贸管[2002]695号)及《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请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设立拆解场应提交消防设施验收合格意见书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5]24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福建经济贸易委员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