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7]137号
市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控股公司)。
二、组建形式
在现郑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划入市财政持有的郑州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的股权和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组建郑州控股公司。
三、经营范围
1.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
2.将国有、国有改制和国有破产企业存量土地收回郑州控股公司,由郑州控股公司按相关规定盘活处置;
3.负责管理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的收益,运用国有资产的收益对地方金融和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战略投资、控股或参股;
4.承担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重组和搬迁等的资金筹措及周转;
5.管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后留存在市本级管理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6.清收和处置国有企业中经市国资委批准报损、报废和核销的呆坏帐等不良资产;
7.打包收购处置国有企业不良债务;
8.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工作;
9.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注册资本及来源
郑州控股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资本运作的需要,将市政府批准划入的市属国有企业产权过户给该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人民币。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郑州控股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性质,隶属于郑州市国资委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郑州控股公司按市场化运作,形成融资、担保、抵押、周转和还款等方面的良性循环,不增加财政风险和负担,成为郑州市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和金融控股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