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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58号令规定,经陕西省物价局审核批准(陕价成函[2008]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现将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和批发、零售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商品种类
面粉、大米、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鸡蛋、牛奶、奶粉。
二、批发企业
西安嘉里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市油脂公司油脂仓库,西安市群众面粉厂,西安市肉联厂,胡家庙粮油批发市场,西安朱雀农产品交易中心。
三、零售企业(超市)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西安爱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百福乐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在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提高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价格时,必须按照规定向西安市物价局备案。
此公告从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
地址:西安市二府街27号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处
联系电话:87295201 87255471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