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北政办[2007]13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2007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北海市2007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按照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环境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公众参与工作模式为重点,以提高公众环境素质为目的,依照国家《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确定的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强化宣传我市“创模”和生态市建设成效;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引导服务群众,努力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环保宣传教育主要工作
(一)抓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的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鼓励环保工作者努力在发展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寻求新突破,在开放中开创新局面,在工作中体现新举措,为促进环保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全力开展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宣传。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与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成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各种有意义的回顾,特别是要突出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件、建议、成果、感人事迹、环境变迁等,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组织开展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并支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的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大幅度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认真组织好各类环保培训,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融入到各类培训工作中去,邀请自治区、市有关领导及专家开展环保讲座,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三)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各种简报、宣传板(墙)报、专栏、网站等,开展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专题、标语宣传和跟踪报导。
1.动态新闻报道。关注环保新动向、新情况以及紧急突发性环境事件。
2.系列报道。针对某一热点问题进行多角度的系列报道,力求全面、深入。
3.专题报道。设置专题栏目,对环保重大事件和典型经验进行集中报道,对专项行动采取全程跟踪采访报道。
4.人物访谈。围绕一县三区的热点环境问题对地方主管领导、环保专家或有关人员进行专访。
5.采用新闻互动等形式,建设公众参与平台。
(四)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要以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全民化,动员、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警示教育,让市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观念。
(五)进一步开展 “绿色社区(小区)”的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工作与“创绿”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社区(小区)内开展“治污保洁,人人参入,让环保走进千家万户”的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和环保生活,确保完成今年创建“绿色社区(小区)”的任务。
(六)进一步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考核体系中有关环保教育的指标要求,巩固和发展我市环境教育的成果,不断提高我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整体水平。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环保书,写一篇环保文章,听一次环保知识讲座,参加一次环保实践活动,组织一次环保演讲比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培养环境道德,让环保进学校。
(七)以“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为重点,大力宣传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宣传绿色消费和环保生活,全面推动节水型、清洁能源型和环保型社区(小区)建设。
(八)认真组织好“环境保护宣传月”和“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组织系列环保宣传活动,掀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宣传高潮。
1.树立科学发展观,弘扬环境科学文化。结合“科技周”活动要求,拟定6月份在北部湾广场由市委宣传部、环保局、科技局、文化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展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工作内容、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清洁能源的应用和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技术等。
2.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演讲活动。由市创模办牵头,拟在6月份以创建“绿色学校”为重点,开展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带动“绿色学校”的建设。
3.在“创绿”社区(小区)组织形式多样的咨询、展示活动。6月份由市环保局组织环境警示教育展和宣传、咨询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要求县(区)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北海”以及2007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咨询活动,让全市干部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意义、要求。
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宣传、讲座,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把环保理念、知识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深入到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让全市干部、职工、学生和群众了解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带动全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环保宣传列入总体宣传计划;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谐北海这一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环境宣传有重点、有计划、有成效地进行;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责任落实到位,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有效开展环境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环保部门要与各新闻媒体单位密切配合。在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实施宣传报道过程中,加强沟通联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突发环境事件报道要慎重把握,分级负责,防止误导舆论,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