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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S301线府谷至店塔一级公路收费年限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08 生效日期: 2008-01-08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8]3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1线府谷至店塔一级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07〕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省道301线府谷至店塔段一级公路“转龙湾公路收费站”、“店塔公路收费站”最终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运营期3年),至2025年1月17日止。如提前偿清贷款,须立即停止收费。
  二、鉴于该路段年车流量的增加,原则同意在收费站车道扩建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增加收费人员40人,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有关“转龙湾公路收费站”、“店塔公路收费站”的其他事项仍按陕政函〔2005〕5号文件精神执行。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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