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房物字[2007]023号
南京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墨香山庄(三期)多层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墨香山庄三期多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5元。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 停车管理服务费等其他收费事项仍按宁价房物字[2005]0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批复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委托合同时终止。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