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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0 生效日期: 2007-05-10
发布部门: 中共台州市委
发布文号: 台市委发[2007]57号

对口帮扶四川省广元市贫困地区脱贫、对口支援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以下简称“四对口”)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实践邓小平“两个大局”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立足全局、统筹区域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建立稳定和谐社会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和部署,从我市和受援方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开发式对口支援和干部支援为龙头,以资金援助为手段,以示范新村建设、项目建设、经贸合作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同时,不断研究工作新方式、新措施,为促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领导重视,政府牵头。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协调和服务,健全机制,统筹推进,为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统筹规划,形成分头指导、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各方参与,市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走市场化、开发式的对口支援合作之路。继续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我市企业到“四对口”地区投资发展,进行开发式支援,加强产业帮扶,做好“造血”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向“四对口”地区献爱心、伸援手等各种活动,继续做好“一对一”结对助学。
  (三)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发挥我市体制机制灵活、民营经济活跃、加工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结合受援地区在要素资源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互赢共进。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从对口受援地的经济基础、区位条件和产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援助、合作与交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24号)和《关于加强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4)73号)要求,我市对口支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口帮扶四川省广元市贫困地区脱贫工作。根据省
  委、省政府对口帮扶工作要求,我市对口支援四川广元朝天区和旺苍县的脱贫工作重点是: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劳务培训。
  1、继续实施台(州)广(元)新村扶贫工程。我市与广元市合作建设台广新村扶贫工程,在广元市的朝天区和旺苍县2个贫困县(区)每年各援建3个新村示范工程,分别由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玉环等 6 个县、市、区各出资 40万元参与援建工作,进行整村扶贫推进。
  2、加强台广扶贫协作工程建设。开展多领域合作,通过产业帮扶,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市东西协作扶贫主要特色。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内容,加大力度,积极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积极帮助对口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到对口地区建立原料生产、收购、加工基地,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3、继续搞好台广扶贫培训工程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实现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富民工程”。我市要重点帮助对口贫困地区培训一批扶贫带头人,帮助贫困地区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县、市、区要与相应对口地区共同制订培训规划,落实培训资金,加强组织,逐步推进。
  (二)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要求,我市对口支援重庆市涪陵区的重点是:新村建设、产业帮扶和劳务培训。
  1、开展新村建设。按省里要求,2007年至2008年我市要支援涪陵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新村扶贫工程,每年援建一个村,援助资金50万元。
  2、加强产业帮扶。组织、引导我市有外出投资发展和产业扩张需求的投资人和企业到涪陵经商、办企业,特别要鼓励参与“涪陵对口支援(浙江)工业园”投资发展工业,组织民营企业到涪陵进行经贸考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3、继续开展劳务培训。要与涪陵区配合,共同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劳动技能的培训。同时,根据需要与意愿,进行劳务接收和订单培训。我市要每年为涪陵区劳务培训提供 15万元以上的必要经费援助。
  在抓好帮扶广元贫困地区和支援涪陵三峡库区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帮助这两个对口地区援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继续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及“1+1”希望工程工作。
  (三)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调派援藏干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与调派援藏干部的周期相衔接,通过政府性资金投入援建一批新的项目,改善那曲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西藏开展人才培养和部分基层干部培训。支持和鼓励我市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同时为西藏企业到我市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安排,分期分批调派援疆干部、技术人员,落实援助项目。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把我市民资优势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资源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
  (五)援助资金安排。对口支援资金安排考虑我市与省内共援城市援助力度的相对平衡和受援地区之间的平衡,纳入市和县、市、区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具体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援助资金额度:
  1、对口帮扶四川广元每年总额 280 万元(包括新村扶贫工程、公益性事业项目、劳务培训等各项资金);
  2、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三峡库区每年总额 220 万元(包括新村扶贫工程、公益性事业项目、劳务培训等各项资金);
  3、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每年120万元;
  4、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根据援建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察访问。适时组织台州市党政代表团赴对口支援地区进行考察访问,一是重点考察我市对口支援项目的落实情况;二是考察对口支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是交流、探讨对口支援工作的新情况、新方法、新思路,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看望我市对口支援挂职干部和技术人员。考察访问四川广元、重庆涪陵地区一般安排在年初,西藏那曲和新疆和田地区一般安排在七、八月份。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与机制
  (一)建立统一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台州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帮扶四川广元、对口支援重庆涪陵、西藏那曲和新疆和田等“四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协作办。相关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四对口”日常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负责,干部挂职交流与技术人员的选派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部门参与;无偿援助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参与;经济协作工作由政府经济技术协作部门牵头,经委参与。
  (三)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对口支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协调、部署对口支援的工作计划、具体政策、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以及解决存在的问题。联席会议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召开 1—2 次,由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和县、市、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四)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政府协作办要切实履行对口支援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有机整合各方力量。各有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至今尚未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的要尽早落实专职人员。同时要落实必需的工作经费,保证对口支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对口支援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宏观研究、综合协调、办事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实、工作好、服务优的干部队伍。
  (五)实行责任考核。“四对口”工作列入市、县两级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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