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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21 生效日期: 2007-11-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潍政办字[2007]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搞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广节能建筑,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发〔2007〕51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建筑领域能源消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0%以上。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对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推动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提高建筑性能和居住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条件,都具有重要作用。我市于1998年正式启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创建节约型行业活动,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来看,建筑能耗大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下步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切实降低建筑能耗,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为重点,坚持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并举,不断增强建筑领域资源节约的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城乡建筑资源节约体系,努力提高全市建筑领域资源节约水平。
  (二)任务目标。
  1、节能工作: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研究出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配套政策,尽快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节地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大力提倡发展高层建筑;进一步加大“禁实”工作力度,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市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从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两侧抓起,分期分批关闭粘土砖(瓦)窑场,加快实心粘土砖厂转产改造;大力发展应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副产石膏、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材,到2010年,新型墙材生产与应用比例均达到90%以上。
  3、节水工作:强化建筑领域各个环节的节水工作,积极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用水器具,力争到2008年底在建和使用中建筑的节水率比2006年提高20%,到2010年提高30%。
  4、节材工作: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建筑材料,推动建设行业走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积极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力争2008年底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率达到20%,2010年达到40%。
  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节能建筑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要求和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和监理,优先使用经省、市有关部门统一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与技术。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未进行认定评审或评审不合格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节能监督,对未取得节能建筑评审认定证书的项目,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并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四、完善政策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建筑资源节约新技术、新产品
  建立健全建筑领域资源节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加大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做好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供热采暖系统和绿色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一)外墙外保温技术。外墙外保温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节能效果明显、保护主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便于旧房改造等优点,是外墙保温的主要方式。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外墙保温的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大力推广外墙外保温技术,同时切实抓好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省地、抗震、环保、保温措施与结构同寿命的CL结构体系建设,以及建筑屋面保温、节能门窗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建筑节能的整体效果。
  (二)低温地面辐射采暖技术。低温地面辐射采暖是一种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是国家重点推广的建设新技术之一。近年来这项技术在我市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潍坊古伦热力有限公司创造的投资―建设―管理一体化经营模式,得到了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要进一步加大低温地面辐射采暖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确保市场准入,严把质量关,重点推广“古伦模式”,将建设与后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
  (三)地源热泵技术。地源热泵技术具有冬夏两用、节能高效、节省空间、易于管理、运行费用低等优点,是建设部在建筑行业重点推广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我市地能资源极为丰富,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前景非常广阔,各级各部门要在严把产品质量关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此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太阳能热水器成套技术。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具有节电、环保、方便、快捷等优点,产品种类齐全,能够满足不同建筑、不同用户的需求。我市年日照时数在2000小时以上,应用太阳能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优势。要在全市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并逐步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开发单位在住宅小区建设时对小区内的路灯、草坪灯等公共照明设备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开发单位采用太阳能采暖和空调制冷技术,并探索应用太阳能采暖、制冷和热水三联供技术。
  五、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全市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
  (一)市政府成立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研究审议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制定市场准入、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负责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通力合作,扎实推进。
  (二)经贸、规划、建设、房管、国土、市政等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领域资源能源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发改、财政、环保、科技、工商、税务、物价、质监、金融、供电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实施有效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市政府将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体系,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违反建筑节能要求和“禁实”规定的,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处理。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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