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7]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我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后,市政府对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律责任和义务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思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陈胜兴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安监局、贸工局、教育局、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城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学斌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许东平和市安监局副局长王晓星担任。
三、责任分工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一畅两会"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管辖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时间从2007年12月21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2日至2008年3月25日)。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检查、整治、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过程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灭火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30日)。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对本区、本单位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高度,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听取消防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决不姑息迁就,彻底消除隐患。
(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对"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回头查、再整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防止出现整治场所遗漏和不彻底问题。对现阶段已排查出但尚未整改的"三小"场所,必须加大整治进度,逐一整治、逐一过关,做到一间不少、一户不漏。
(五)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抓好消防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对重视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其经验,努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切实加强值勤备战,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强化灭火指挥战术研究和业务训练,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队伍能"拉得出、灭得快、战得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同时,要分别确定1名人员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联络人,并于12月21日前将联络人名单报市公安局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