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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4 生效日期: 2007-06-14
发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鲁农种字[2007]15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目前,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请各市认真做好改革情况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1.国有种子企业移交、改制脱钩完成的详细情况,6月30日完不成的县(市、区),必须说明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最后完成的时间表。
  2.种子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职能等落实情况,应该设立而没有设立种子管理机构的县(市、区)的原因及打算。
  (二)各地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0号和鲁政办发〔2006〕98号文件,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经验、政策措施,尤其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及做法。
  (三)各地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二、工作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内容,认真回顾总结改革过程中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A4纸打印),于6月25日前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2.没有按时完成的个别县(市、区),按照规定将取消其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请市里帮助详细查明原因,重点督导,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持地方稳定和种子有效供给。
  通讯地址:济南市花园路123号,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0531-82359021;82359026(传真)
  电子邮件:sdfyke@163.com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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