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7]98号
市经委、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
你们《关于重庆市冶金技工学校并入重庆市纺织技工学校并更名为重庆市工贸技工学校的请示》(渝经文〔2007〕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冶金技工学校成建制并入重庆市纺织技工学校,并更名为“重庆市工贸技工学校”,同时撤销重庆市冶金技工学校建制。
二、重庆市冶金技工学校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全部转入重庆市纺织技工学校,整合后的学校不增加人员编制,其经费渠道不变。
三、市经委要指导重庆市冶金技工学校并入重庆市纺织技工学校后涉及资产划转等有关手续的办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