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农业局:
近日,经河南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7年年底前18个省辖市城区全部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实现,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准确理解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广播、宣传车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其生产、销售产品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让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各省辖市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的目标任务,务必在年底之前实现市场准入。目前,我省郑州、漯河、洛阳、焦作、南阳、新乡和济源7个省辖市已经实行市场准入,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了“准入”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没有实行市场准入的省辖市要尽快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市场准入的前期基础工作,积极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支持,务必年底之前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三、按时报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为及时了解和督促各地市场准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没有实行市场准入的省辖市建立进度上报制度。从11月1日起,每10天一报(10号、20号、30号),逢周六、周日顺延,各省辖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设专人负责,以电子邮件方式按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展情况。(11月5号前上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东
电话:0371-65918670
电子信箱:fyp65918883@163.com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