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1 生效日期: 2000-08-11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96号
  1999年西安市率先在西北地区开通了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至小灵通。该系统的开通大大改善了我市的通信条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经济高效的新型通信手段,成为百姓“买得起,用得起”的通信工具。目前,用户已超过13万户。 
  在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全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当前已安装系统基站14000多个,并进行了两期系统网络优化,使整个系统的运行质在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但是,在该系统的建设和网络优化过程中,也发生了部分单位和个人拒绝和阻碍系统基站的安装建设,甚至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违反通信法规,未经电信部门同意,随意拆卸、损毁系统基站,造成通信阻断,通信设施损坏的后果。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通信条件,电信部门将扩大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的覆盖范围,并对该系统进行第三期网络优化,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和《陕西省邮电通信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现将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拆卸、损毁系统基站,如确属正常原因需要迁移系统基站的,须经电信部门同意后,由电信工程人员负责系统基站迁移工作。 
  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电信部门做好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基站和网络优化的建设工作,不得无故拒绝、阻止电信部门在本单位区域内安装系统基站。 
  三、电信部门要做好便携式无线接入通信系统的规划工作。在安装系统基站时,要与有关单位做好沟通与衔接工作。 
 
 
2000年8月11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