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武政[2007]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十一五规划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帮助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制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鄂政发(2006)46号),以及《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有关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现状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其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一)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市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来,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文化产业基础良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全市科普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二是我市各级政府已将科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三是科普队伍日益壮大。四是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武汉科技馆维修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全市整合了10个不同系统的自然科学博物馆(标本馆),建成了10多个“小小科技馆”。五是科普品牌活动丰富多彩。“百万市民学科学”活动向纵深发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教进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素质实践行”、“名家论坛”、“武汉科学家论坛”、“青年科技‘五小’活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科技之光”等特色科普品牌活动寓教于乐、老少咸宜。六是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试点有新进展,公民科学素质水平逐步提高。2005年全市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3.3%,中心城区达到4.5%,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二)机遇与挑战
2006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召开以及国务院制发的《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指明了行动方向。但是,我市目前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与《科学素质纲要》目标和国内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虽然近年来逐步提高,但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仍较低且发展不平衡;科普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公民日益增长的科普活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科普设施分布不匀、利用不够、数量不足;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科普资源开发力量薄弱;科普社会化、经常化、群众化的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因此,进一步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仍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方针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素质纲要》为行动指南,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我市城市竞争力、亲和力、个性魅力和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武汉、和谐武汉”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指导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
(三)规划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形成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科普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三、主要行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方针和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4项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4类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为突破口,带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必须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交流合作及综合运用科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主要措施
(1)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工程,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的科学课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高中阶段,要将科技(环境)教育纳入选修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市、区学校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所)或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1次;逐步提高农村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2)进一步丰富校园科普教育与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有特色的科普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广泛开展以普及科学知识为主的知识性活动、以培养动手能力为主的技能性活动、以培养创新能力为主的探究性活动、以培养良好心理素质为主的心理卫生科普活动。以创建“绿色学校”为平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生态环境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感。继续办好“武汉科学家论坛”,组织开展好“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技专家进校园”等特色校园科普活动。
(3)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课外科学实践活动。各级教育、共青团、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根据未成年人各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大力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校园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氛围。机关、团体、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社会个人都要积极关心、支持中小学开展科普活动,可采取就地挂钩的方式给予帮助,采取联动模式举办公益性科普活动。要充分发挥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文化馆(站)、青少年宫、社区科普工作室、高校和科研单位实验室等设施的作用,为青少年科普活动提供社会大课堂。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主要通过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以及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文明生活、转岗就业、增收致富的能力。
1.主要任务
(1)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在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加强科技培训工作,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科学管理、建设生态家园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4)提高农村妇女、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主要措施
(1)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发挥学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支持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和村党员活动室开展农民和回乡青年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轮训1—2次。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星火青年带头人培训工程”、“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启动“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加大对农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养殖、加工能力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能力。“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民90万人次,使全市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到户率达到90%以上。争取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能接受1—2次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进村入户、农业科技普及工程、专家大院工程、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将“农业科普110”活动区域拓展到各远城区,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建立科普大篷车定期下农村制度。
(3)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体制”,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机制。全市每年组织3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实现6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确保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5)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和示范体系建设。结合我市“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和各村委会办公场所、村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实现乡镇有科普(综合)活动站,村有科普(综合)活动室、科普(综合)宣传栏、科普(综合)宣传员。深入开展建设科普示范区、乡(镇)、村、户等活动,确保30%以上的区成为全国科普示范区(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农业科技示范户培植工程”,推进“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金晖关爱帮扶行动”,培养致富典型,扶持创业基地,为农民的致富成才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要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提高再就业能力为重点,为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服务。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主要措施
(1)完善职业培训工作格局,创造技能劳动者成才的良好条件。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和要求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教材、职业标准。引导企业开发利用培训资源,结合实际,走自主培训、校企联合等路子,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培训机构,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使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人才队伍中的比重达到5%。建设省级、市级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各3所,不断增强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实力。做大做强重点技工学校,建设3至5所高级技工学校,带动全市技工学校上规模、上档次。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0万人次,组织再就业培训20万人次,创业培训3万人次,培训新技师2万人,技工学校招生4万人。
(2)实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在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继续大力推行“双证书”(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体系和组织落实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结合产业发展和劳动者需要,建立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
(3)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普及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把科普工作与职工岗位培训、职工技能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继续工程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广大职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
(4)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劳动竞赛活动。发动企业、行业和社会各方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与成长。企业科协和企业工会、职工技协等组织要广泛开展操作比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创新、创效”、“青工技能竞赛”、“讲、比”竞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促进职工岗位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5)开展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农民工素质培训活动。完善再就业培训政策,建立再就业培训长效机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向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教育、劳动社保、人事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就业率要达到60%。实施“农民工素质进城计划”和“春风行动”,提高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和生活的能力。
(6)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深入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充分利用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实现科普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让社区科普成为居民接受终身教育的平台,促进社区建设和劳动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充分了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社会功能,提高他们依靠科学知识、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1.主要任务
(1)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2)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积极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3)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要按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来完善和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完善“考学”制度,将现代科技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凡升必考”的重要内容。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提拔前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采取一定方式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进行测查。
(2)组织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系列科普活动。继续举办干部教育“名家论坛”、“武汉科学家论坛”等特色科普报告会。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其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参与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各有关部门组织的科学纪念日等科普活动。
(3)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阵地的培训作用。要制订和落实提高学员科学素质的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力度。要依托社会化菜单式自主选学培训等各种载体,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发展观、现代科技知识的教育培训。在与国内高校联合办学、举办干部出国(境)培训班时,要将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强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工作,树立一批具备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四、基础工程
根据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配合上述四个行动,在“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和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学方法改革,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
1.工作目标与任务
(1)到2010年,各类学校、科普场馆与科研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科学教育的基础设施、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进一步完善,从事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改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进一步提高。
(2)科学教育与培训专项经费投入逐年提高,各类学校科学教师及其他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培训率达100%。
(3)研究制订市级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技术培训大纲和培训方案,中小学科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9%,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比率为99%。
2.主要措施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工作,提高其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及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2)加强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根据各类重点人群的特点与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更新课程内容,促进科学教育的完善与发展,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加强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机构的建设与整合。制定科学教育与培训基地评估标准,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20个市级先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
(4)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旨在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武汉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工作目标与任务
(1)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与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
(2)建设武汉市科普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与公共科普服务。
2.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与信息资源开发的有效激励机制。制订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加大对原创性优秀科普图书、挂图、展品等科普产品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吸引和鼓励高校、企业、研究院所、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科普产品创作。制订有利于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政策,完善相应的传导机制。
(2)大力建设武汉市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以武汉科技馆、武汉科技报社等单位为主体,积极参与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建设,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形成武汉市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探索科普产品资源服务于公众的有效模式。
(3)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大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优秀科普作品、产品的辐射范围。每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印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达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等。
(4)拓展社会科普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扩大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科普资源对外开放程度和共享范围,使公共投入和其他投入产生的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和社会。
(5)培育科普产品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良好环境,促进科普产品的不断创新。推动科普产品设计制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的专业机构和人才,促进科普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要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的作用,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扶持有竞争力的专业科技媒体,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建立和完善科普文化的市场机制,促进大众媒体科技传播能力进一步提高。
1.工作目标与任务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和科普书刊的品种、发行量,增加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技专业报纸杂志的版面和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加强网络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学习、应用科技知识的需求。
(2)打造有广泛影响的科技传媒品牌。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中创办出一批科普宣传精品栏目,出版一批科普宣传精品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形成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科普宣传媒体与机构。
(3)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鼓励采用新兴媒体和手段进行科技传播,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电子屏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提高科普传播效率和宣传效果。
2.主要措施
(1)制订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创办广播电视栏目、科普出版机构、科普网站等,开发与经营科普类广播影视节目、书刊、音像制品、教育和游戏软件等,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
(2)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我市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充分利用武汉地区的电视台资源,继续办好“科技之光”栏目,打造“大众科学”等新的品牌栏目,开展“百万市民学科学”电视科普教育系列活动。发挥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的主导作用,提高其下属媒体的科技传播能力,形成一些有武汉特色的科普宣传栏目,进一步办好专业报刊。充分利用武汉政务网,加强网络科普宣传。创办和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支持广播电台科普节目办出品牌和特色。
(3)提高大众传媒专业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选题范围,提高制作质量,增强媒体对公共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加强媒体在科普宣传中的责任意识,保证科普宣传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
(4)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健全发行网络,推动科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发行传播。
(5)研究开发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互动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鼓励运用新兴传播方式进行科学普及活动,探索以电子屏、手机网站、手机报刊、IP电话、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手段传播科技知识。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旨在加强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1.工作目标与任务
(1)拓展和完善全市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利用武汉地区现有的科普设施优势,整合资源,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对公众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完善全市科普设施体系建设。做好武汉科技馆新馆建设工作,新建5—10块市级科普电子屏、3个区级科技馆(或科技活动中心)、35个小小科技馆和科学工作(创作)室以及20个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全市中心城区社区科普橱窗(画廊)、科普(综合)活动室(或科普学校)建成率达100%,远城区行政村科普(综合)活动站、科普(综合)宣传栏建成率达80%以上。
2.主要措施
(1)制订武汉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管理制度。市、区两级政府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通过制订规划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全市科普设施的认定办法、建设标准、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与规模等,加强对全市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和推动全市科普场馆及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落实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参观科普场馆的优惠措施。
(2)加大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四建”活动,即:在社区建设科普橱窗(画廊)、科普(综合)活动室,在农村建设科普(综合)活动站、科普(综合)宣传栏,在广场、步行街等大型公共场所建设一批科普电子屏和高标准的科普橱窗,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设一批青少年科技(环保)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小小科技馆”的布局和管理,新建一批青少年科学工作(创作)室。
(3)加强大型基础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筹建武汉科技馆新馆。完成武汉科技馆维修改造工程,提高武汉科技馆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运行机制,保持展品常展常新,增强其对公众的吸引力。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作用,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进农村活动。
(4)加大整合利用社会科普资源的力度。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好武汉地区大学、大型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单位拥有众多科研基础设施、科普场馆这一有利条件,鼓励其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实验室、陈列室、标本馆、研发机构、生产车间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科普活动。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或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企业科技馆、自然科学博物馆等专业科普场馆。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1.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科学素质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绩效管理体系,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从2007年起,市人民政府将每两年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状况进行一次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实施。
3.建立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调研、督查制度。
4.健全完善其它政策法规体系。通过制订、修订、补充等方式,在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形成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良好政策环境。要研究制订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二)经费投入
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财力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对重点教材、宣传资料的开发、重点研究课题和大型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三)队伍建设
1.大力培养专业化人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一批科技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修和研讨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到境内外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2.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完善科普报告团专家队伍,组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建立各种群众性科普、文化、教育活动队伍。增强科技界参与科普工作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组建起专业齐全、参与面广、人数众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3.加强理论研究及其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有关单位,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贯彻《科学素质纲要》和实施本规划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有关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2.各级政府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建立完善贯彻《科学素质纲要》和实施本规划的工作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协办公。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联系,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各“主要行动”、“基础工程”的牵头部门、单位要统一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牵头制订相应的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单位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抓好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都要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监测评估
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从2007年开始,根据国家规定的检测指标体系,对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调查,并将监测指标体系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以后每两年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一次调查和评估,为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