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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豫政办(2007)12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5 生效日期: 2007-12-25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豫政办〔2007〕1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确保“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为抓好“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稳定郑州市场价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柳身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市由物价、财政、商务、经贸、农业、畜牧、宣传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物价局长兼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稳定价格工作作为当前确保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地市场供应动态,建立健全成品油、食用植物油、猪肉等重要商品的购销存及价格等重要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将上周市场供应动态以简报形式报郑州市物价局。遇有市场供求及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
  三、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涨价行为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违反规定擅自提高价格和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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