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建建字[2007]348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建设部以内部明电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7]6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庆节将至,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9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9月20日和28日两次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建设系统国庆节、十七大会议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华建敏国务委员和孟学农代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和省的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对安全生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常抓不懈,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监管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从前段时间看,有些市、有些企业存在组织不力、工作不细、制度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建筑施工现场根据原有安排,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既有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晋建建字[2007]321号)和我厅的安排,做好城市既有桥梁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在建的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燃气供应、供水、集中供热、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检查、有登记、有整改措施、有反馈记录、有责任落实人。
三、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对节日长假和十七大会议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和制订相应措施,逐级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落实建设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对建筑施工要严格监控重点部位、环节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营)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城市客运市场和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安全运营监管,制订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服务和安全运营;在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物附加装饰物、构筑物、幕墙、屋面搭建改造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使用安全。三是做好综合防灾及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同有关部门联系,对各类自然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及时预警预防,制订防灾对策,落实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特别是防止引发重大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地和公园游乐设施综合防灾和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平安祥和,确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四、加强国庆及十七大会议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各市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处于预备状态,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特别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坚持守岗位,确保应急通讯24小时畅通。请各市于9月30日前将应急值班电话和联系人员名单报省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电话:0351一3580619。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表:山西省建设厅安委会应急值班安排表
序号 |
专业组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1 |
安委会 办公室 |
姚少峰 |
安办常务副主任 |
13834218995 |
2 |
安办建筑施工专业组 |
宫守河 |
安办专业组组长 |
13803495883 |
3 |
安办城市建设专业组 |
闫晨曦 |
安办专业组组长 |
13834587626 |
4 |
安办房地产 专业组 |
冯占雄 |
安办专业组组长 |
13803458963 |
5 |
安办村镇建设专业组 |
张? 海 |
安办专业组组长 |
13703582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