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包府发[2007]4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包头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包头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主要控制因素,结合气象、水文、地震预测趋势,综合分析认为,2007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如下:
(一)大青山南麓的中低山区,即土右旗大青山山前各沟谷极易发生泥石流。
(二)石拐区。经调查,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处,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是石拐区陶园社区的地面沉降、石五公路大磁路段地面塌陷、石拐平硐新滑坡的出现、石拐区五当召镇东山村因采空区塌陷对居民房屋与农田的破坏、石拐区五当召镇古城塔村、立甲子村因采空区塌陷造成地面下陷地下水位上涨日趋严重等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九原区哈德门沟和乌兰不浪沟、固阳县大庙、东河区壕赖沟铁矿等,由于大量开采矿石,改变了岩体原始应力场,岩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下降,发生滑坡、地面塌陷、裂缝的可能性增大。
(四)达茂旗乌花敖包、赛乌素金矿、固阳县老羊壕金矿,由于资源枯竭,旧采空区无人维护,有发生大面积塌陷的可能。
(五)包钢尾矿库、哈德门金矿尾矿库以及包钢白云石矿排岩场稳定性较差,遇暴雨易发生垮坝、坍塌。
(六)包固公路(包头—固阳)、哈石公路(哈德门—石哈河)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及泥石流。
(七)全市现有和以往矿山采空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如东河区壕赖沟铁矿。
二、全市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一)达拉特旗西柳沟泥石流。该流域内地形复杂、高差大,松散固体物质储量丰富,遇暴雨极易形成泥石流,直接威胁包钢黄河水源地和市区供水安全。
(二)土右旗霍洞沟泥石流。遇暴雨有再次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威胁呼包高速公路和人民财产安全。
(三)石拐大发滑坡。该地区1979年发生了大规模的山体滑坡,致使西部山腰裂开,形成新的滑体。目前,地面多处出现裂缝,如遇大的降水,滑动的可能性极大。一旦灾情发生,将堵塞长河沟河道,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若遇山洪爆发,将直接威胁大发窑1万多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红旗山危岩体。1996年5月3日,我市发生6.5级地震后,山体出现大裂缝和塌陷。几年来,山体裂缝逐步延长、增宽,局部地段山体已出现滑动迹象。该危岩体南北长300米,东西宽100米,面积30000平方米,体积约120万立方米,属大型危岩体。若遇暴雨或其它外力作用,极易发生大规模滑坡或崩塌,严重威胁着山脚下工人村近20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石拐区白狐沟服务公司煤矿滑坡。矿区三侧均出现滑坡,滑体裂缝发育深大,遇大的降水,随时有下滑的可能。
(六)石拐区潮哈窑子滑坡。该滑坡位于国庆乡潮哈窑子西南的低山丘陵区,包石铁路从坡下经过,主要威胁铁路和农田安全。
(七)国庆乡腮大坝村滑坡。2003年3月29日、4月1日先后发生滑坡,滑坡体土方量约1300立方米,冲毁民房5间,牛棚一处,受灾人口9人,损失约10万元。该村居民大多数将房屋建在开挖后的土山丘上,遇暴雨有再次发生滑坡的可能。
(八)石拐大发平硐山滑坡。该处由采空区塌陷导致地表山体裂缝崩塌,推动山脚煤矸石向前滑动,1974年,已造成两栋民房被毁,1人死亡。据监测,该滑坡每年平均向前滑动0.3米,若遇暴雨,极易产生滑坡。
(九)石拐大碳壕地区塌陷。该地区曾相继发生大面积地表塌陷,几十厘米至一米的地裂缝随处可见,部分塌陷接近公路、居民区,塌陷面积2平方公里,人畜、汽车等掉入采空区的事故时有发生,在沉降力的作用下,随时有可能发生大范围的塌陷,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东河区河东乡毛其来和九原区麻池镇万兴公地区地面下沉。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漏斗面积增大,有可能导致地面下沉。潜水漏斗中心在毛其来地区,漏斗面积31.05平方公里,承压水漏斗中心在麻池镇万兴公地区,漏斗面积423.30平方公里。
(十一)石拐区陶园社区地面下沉。该地区地下积水大量上涨?造成社区内18户居民房屋下沉?墙壁开裂。如果地下水继续上涨?将严重威胁该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石拐区国庆乡古城塔村、东山村、立甲子村地面下陷。该地区因采空区塌陷造成地面下陷、地下水位上涨日趋严重,居民房屋受损,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十三)东河区壕赖沟铁矿地面塌陷。由于该铁矿采空区地质结构的复杂性,可能影响附近公路安全及矿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灾减灾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消除人为诱发因素,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易发生地区的气象、水文预报。各有关地区要强化监测、预防、预警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的防灾预案,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分布图,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和重点地段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特别是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开展勘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三)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51号)精神,各有关地区、部门要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要注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和隐患的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四)各地区要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特别是已发生的区域)的地质调查、危险性评价及防治工作。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快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均要进行地质危险性评价,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包头电视台要密切配合,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认真做好全市汛期(5月—10月)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和发布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制度。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巡视工作制度和雨季值班制度,落实群防群测预警体系和防治措施,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七)严格执行灾后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担任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遇有重大灾情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当地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灾害处置完毕后,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写详细、完整的处置报告,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八)领导机构设置及成员
为了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防治措施有力实施,市政府于2003年10月成立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包府办字(2003)102号)。由于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重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卫华(石拐区政府区长)
路 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福胜(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成 员:王旭亮(东河区政府副区长)
张慧宇(石拐区政府副区长)
胡效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小江(市经济委副主任)
杨文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翟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军瑞(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高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旭东(市建委副主任)
王万丰(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和利(市水务局副局长)
邬建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子俊(市房管局副局长)
胡晓国(市扶贫办副主任)
马贵来(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赵涛兼任,副主任由王旭亮、张慧宇、马贵来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值班电话:
国土资源部:(010)66558001 (010)66558002 (010)66558003 (010)66558316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0471) 6634409(0471)6634411 (0471)6634210 (0471)6954022(传真)
市国土资源局:(0472)5180990 (0472)5180920 (0472)518096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