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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厅电子政务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31 生效日期: 2007-10-3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行政机关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和办公无纸化,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试运行厅电子政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厅电子政务系统试运行阶段,先启用领导工作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阅件和发文(含信息、简报等)管理系统、会议及紧急通知管理系统。以后系统成熟一个,运行一个。
  二、有关系统运行的程序
  1.阅件:办文窗口收到文件后,提出拟办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属阅件的,由办文窗口扫描、输入厅电子政务系统。
  2.发文(包括信息、简报等):凡是厅印发的文件(包括信息、简报等),由主办人员在公文稿上选择是否上网公开,主办处室领导应对公开内容认真审核,文件签发后,应该上网的,由打字室直接上电子政务系统。
  3. 领导工作动态:请按照《关于启用领导工作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粤国土资办公发(2007)225号)办理。
  4. 会议及紧急通知:经按程序请示同意后,由主办处室直接输入电子政务系统送有关厅领导及处室、单位。
  三、请全体干部上班时务必打开电子政务系统,及时查收、处理电子政务系统的阅件、发文和有关通知。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及时查收有关文件及通知,加强督办。厅办公室秘书组要及时提醒厅领导及时查收有关文件及通知,紧急文件要及时向厅领导报告。各处室、各单位领导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动态的输入、修改,厅办公室秘书组要及时做好厅领导工作动态的输入及修改工作,保证厅电子政务系统资料的真实准确。
  四、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厅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创造条件,将能上网办理的事项尽快上网办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公正、公平、公开,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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