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合政办秘[2007]1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是全面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收支、消费、住房等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各级政府研究制定政策,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市政府同意开展城镇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调查队要按照国家统计有关规定和常规调查户抽选及轮换办法,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评估。
二、各级发展改革、统计、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公安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积极支持调查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样本轮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样本轮换和调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有关街道、社区(居委会)要配合调查部门做好样本轮换选户工作,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上门调查。被抽中的调查户要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五、调查部门要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严格数据质量,注意保护家庭和个人秘密。对调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