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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设立党组织及调整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6 生效日期: 2007-12-06
发布部门: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发[2007]34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市属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隶属市国资委党委领导。
  二、市委合发〔2007〕29号文件所列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由市国资委党委领导。其中,各投资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投资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党组织领导,具体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市国资委党委商各投资公司、集团公司党组织确定。
  三、党组织现分别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及其它基层党组织的市委合发〔2007〕29号文件所列市属国有企业,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党组织划归市国资委党委及有关投资公司、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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