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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局、直属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中秋、“十一”黄金周期间和十七大召开前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要按照《南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各县级局要协调有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收集、整理、综合有关材料,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加强重大食品事故的查处。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南昌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按照市局印发的《南昌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药械市场整治力度,组织并部署对辖区内的景点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要把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出租柜台和虚假广告违规促销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的作用,把药品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
要充分利用十七大召开前良好的政治环境,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正面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饮食用药安全所做的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揭露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对屡教不改,不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二、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问题出现在哪里,由哪里负责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市局报告,采取妥善办法处理,共同做好工作,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检查办公场所的电缆电路、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楼道堆积物,完善防火设施、防盗设施。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药品、医疗器械问题,要热情接待、答疑解惑、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涉及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要及时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涉及药品价格、虚假广告等问题,要及时转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理。
三、严格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
各单位、各处室要安排好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一般干部外出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单位、处室负责人外出必须事先向市局主要领导报告。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各处室要落实办公电话呼叫转接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妥善答复群众来电来访。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各县(区)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请于节前3日内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和直属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局综治办牵头,在节前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工作。
市局值班电话:3853110、3857769,传真电话:3853226。
二00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