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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29 生效日期: 2007-11-29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搞好我市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构建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以建设“农业用水节约型、农民饮水安全型、农村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建设、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防洪保安与小型水源等工程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
  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目标是:解决10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7平方公里,疏竣河道53公里,堤防整修23公里,水库岁修和除险加固15座,修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4418处,渠道清淤整修830公里,防渗23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1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5万亩。
  1.饮水安全工程。坚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联村供水”的原则,按照饮水安全标准,优先解决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重点完成1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节水灌溉工程。以加快建设节水型农业为目标,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按照《石家庄市2008年度农业节水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建立“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奖超罚、协会自治、市场激励、群众参与”的节水管控模式,大力推行“工程+生物+农艺+计量+制度”为一体的综合节水农业集成配套技术,完成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其中发展管灌23万亩,渠灌6万亩,微灌2万亩),努力实现农业用水不增长或负增长。
  3.灌区建设工程。继续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力推广量水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冶河、绵河、槐南、磁左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和冶河信息化建设,完成渠道清淤整修830公里,防渗23公里,量水设施150处。
  4.水土保持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工程、生物、耕作等措施,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封禁保护,充分发挥大自然和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植被恢复。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查处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成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7平方公里。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形式,加大对管道灌溉、小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建设步伐,重点抓好6个国家级小农水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95万亩。
  6.防洪保安与抗旱水源工程。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堤防整治工程,逐步提高设计防洪标准,完成15座水库的岁修和除险加固,疏竣河道53公里,整修堤防23公里,兴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4418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关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联查、督查通报、工作报告三项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优胜杯”竞赛活动,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以及民营水利大户予以表彰,并给予每个优胜单位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二)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一是切实加大政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抓住国家实施“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的有利时机,把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等“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农民更多的投入水利建设。三是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改制后的工程要加强行业管理,使工程更好发挥效益。对新建小型水利工程都要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二是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三是做好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按照“县办县管”要求,完成县级基层站的设置、定编、定性和资金落实。
  (四)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组织方式。按照“提出议案、广泛讨论、民主表决、报批备案、组织实施、收尾工作”的民主议事程序,逐步形成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避免在组织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上出现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问题。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新模式,加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力度,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废井填平和机井口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在水利工程保护和管理范围内开矿、爆破、取土、挖砂等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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