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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新闻办《关于建立健全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及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6 生效日期: 2007-12-06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7]3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新闻办《关于建立健全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及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建立健全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及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自主新闻发布会在我国是一项新制度,也是一项要求高、难度大、具有挑战性的新工作。国务院新闻办拟在全国推进这项工作,并重点支持重庆在中西部率先推出,以起试点和示范作用。按照国务院新闻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自主新闻发布会制度及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定位及特点
  (一)“三定一开”形式:自主新闻发布会是针对专题新闻发布会而言,定时、定点、定人、开放式的新闻发布形式。即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定点、定时发布新闻。发布会上允许记者提及与本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无关但涉及本地的相关问题。暂定每月举行一次。
  (二)“四性”特点:一是开放性,媒体可以提任何与主题无关的问题。二是权威性,发言人代表市政府发布新闻和回答记者提问。三是亲民性,发布内容要充分考虑群众的信息需求,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四是时效性,发布的主题是当前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五新”定位:一是政务公开、阳光政府的新窗口;二是执政为民、加强政府与市民良好沟通的新桥梁;三是中外新闻媒体及时获取重庆权威新闻信息的新通道;四是政府争取“第一话语权”和舆论主导权的新平台;五是加强重庆对外宣传、提升重庆城市形象的新渠道。
  二、自主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发布内容
  自主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发布的信息选题主要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介绍政府有关工作及信息。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市委、市政府授权发布的新闻;二是市政府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政府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三是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四是针对外界对我市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对外说明或澄清的情况;五是其他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信息。
  (二)媒体关注的情况。包括近期时政、社会热点,市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的真相,政府的态度及处置情况等。
  (三)群众关心的情况。包括政府出台的事关民生问题的重大政策、重要规划,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政府的态度及采取的措施等。
  三、自主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形式
  (一)独立新闻发布会。即一般意义上的自主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根据授权,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但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发布主题,只发布、不作答。
  (二)混合式新闻发布会。即专题发布与独立发布的混合方式,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可邀请与本次发布主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就发布专题回答记者提问,同时也可视情况回答专题以外的其他问题。
  (三)网络新闻发布会。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单独或邀请其他部门新闻发言人共同作客有关网站,发布新闻并接受媒体的网上提问。
  (四)书面新闻发布。即就市政府有关的重大政策、决策,以书面问答的形式提供给各媒体,或就某重大事件新闻发言人发表书面声明等。
  以上四种形式中,以第一种形式的自主新闻发布会为主要的、日常的发布方式。
  四、自主新闻发布会选题来源
  (一)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议题;
  (二)市领导指定;
  (三)中外媒体的需求;
  (四)舆情信息;
  (五)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提供的信息。
  其中,选题所涉及的区县(自治县)、部门及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供新闻发布稿及答问口径,并帮助分析发布会上可能涉及的问题。
  五、自主新闻发布会工作流程
  (一)确定发布选题。市政府新闻办提出初步方案,市政府办公厅根据选题涉及内容报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确定。重大敏感选题还须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政府领导同意。
  (二)编写新闻发布稿及准备答问口径。新闻发布稿及答问口径由有关部委办局提供,市政府新闻办整理。
  (三)发布稿和热点敏感问题答问口径报审。市政府新闻办起草整理发布稿与热点敏感问题答问口径,报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新闻工作的厅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审定。
  (四)邀请媒体。邀请市内各新闻单位,中央驻渝新闻单位,境外驻渝新闻单位参加。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华龙网、新华网重庆频道、人民网重庆视窗直播或录播。
  (五)召开新闻发布会。
  (六)评估。对发布会有关情况收集汇总,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定期、不定期进行讨论评估。
  六、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断完善自主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机制
  (一)自主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具体实施。
  (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确定,可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市长、副市长主持召开的重要专题会议和工作会议;参加市长重要工作调研考察活动;根据需要参加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并承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三)建立部门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市政府各部门每月应定期向市政府新闻办报送部门新闻发布有关情况及有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以及有关热点敏感问题信息,主动配合、引导舆论。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新闻发言人应积极提供市政府新闻办自主新闻发布会所需答问口径。如在新闻发布工作中,由于拒绝提供答问口径或提供答问口径不准确不全面引起严重后果的,可视情况给予责任区县(自治县)、部门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责任。
  (五)建立新闻发言人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其中一期海外培训班),对市内各级新闻发言人加强培训。随着《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实施,各级新闻发言人将面临更多境内外媒体记者的更大挑战,要通过多层次、针对性的培训,尽快提高新闻素养、应对能力和发布水平。
  (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重大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及新政策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召开关于重大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新闻发布会,必须报经市政府同意并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后方可举行。为避免出现记者采访或提问因口径不一致而引发负面报道的情况,今后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关于重大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新闻发布,只能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各级新闻发言人或被授权人,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新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自主新闻发布会的重要意义,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提供权威正确的答问口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不断获得新经验、取得新成绩,真正在中西部起到试点和示范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新闻发布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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