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经贸市场[2007]86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
为认真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的市场供应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确保元旦、春节“两节”市场繁荣稳定和食品安全,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叶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是经贸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的重要职责。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各地经贸和食品安全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当前市场运行中存在的猪肉、食用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成品油供应趋紧等一些直接影响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确保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履职,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对于发生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断档、脱销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增加商品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各级经贸部门应指导流通企业积极准备节日商品,增加适销对路 “名、优、特”工业品及重要副食品供应。当前,由于全国性的猪源紧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元旦、春节期间的猪肉销售价格还将在高位运行,各地要全面掌握生猪生产、消费、调入和调出等情况,组织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批发零售企业,增加货源投放。主销区要加强与主产区的联系和衔接,稳定供货渠道,必要时对调进货源采取补贴措施。要重点抓好节日期间省、市生猪养殖基地在栏生猪的落实,安排好生猪上市,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每日上市量要逐日落实到每个基地场,确保市场投放量增价稳。省市生猪基地场要严格按省市基地办要求,保证省内供应货源,不向省外调出生猪。各地要对省市基地调出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对辖区内中央、省和当地政府生猪和猪肉储备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保证储备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要做好猪肉替代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副食品展销,增加冻猪肉、牛羊肉、禽、蛋、水产品等上市量,增加市场副食品投放量。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大型流通、加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柴油供应。自8月份以来,我省柴油供应一直处于紧张状况,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此,要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积极争取配置油,加大自采力度,增加节日市场投放量,对城区加油不限量,确保重点项目、企业用油,并增加对农村无两大公司加油站的乡镇的社会加油站供油量。在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检修期间,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应积极落实拟定的保供措施,确保元旦和春运期间市场供应。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跟踪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督促两大公司和已获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社会批发企业及加油站增加市场供应,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产生活、重点工程、社会公共服务单位用油,并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检部门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行为。
四、加强市场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认真执行商务部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和中央储备肉监测制度,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的日监测工作。要加强对节日市场走势监测分析,增加预见性,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市场稳定,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经贸委(值班电话:0591-87853875)。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求、消费品价格、热销商品、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情况等方面的分析,各设区市应于2008年1月2日上午9时前将元旦市场供应分析材料、 2008年2月13日(正月初七)上午9时前将春节市场供应分析材料用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我委市场调节处,2月13日当日销售额可依据前6日销售情况进行测算后一同上报,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商务部和省政府。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的日报功能春节期间开启,各设区市应督促样本企业登陆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五、强化食品安全,净化节日市场。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和食安办要根据商务部和省质安办、省食安办开展猪肉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根据当地节日市场消费特点,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执法行动,重点集中开展肉品、水产品、酒类、年糖年饼等专项整治行动,下移监管重心,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健全食品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规范各环节的行为。要巩固今年以来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继续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确保肉品上市安全。要对酒类流通推行经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规范节日酒类市场秩序。
六、抓好安全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各地经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经营安全工作的领导,开展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点)等人员密集经营等消防重点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完善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倡导零售商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不搞返券促销,不组织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以良好的购物环境、优质的服务态度迎接消费者。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应将本辖区节前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在12月20日前、节后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情况在2008年2月16日前,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市场调节处(省食安办)。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还应一并在12月20日前报送附件1、2表,在2月16日前报送附件1表。
联系人:张容珍,电话:0591-87846327,传真:0591-87839062,电子邮箱:ZRZ306@163.com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七日
填报单位: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同期 |
对比 | ||||||||||||||||
地区 |
全市 |
市区 |
全市 |
市区 |
全市 |
市区 |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合计 |
元旦 |
春节 | ||
工业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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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货源投放总值(万元) |
合计 |
副食品货源投放数量 |
粮食(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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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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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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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市基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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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肉(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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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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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品(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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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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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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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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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百货(超市)销售额(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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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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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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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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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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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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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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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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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期限 |
元旦期间为月日至月日共天,春节期间为月日至月日共天 |
说明: 1.此表分节前节后两次填报,12月20日前报两节计划货源投放计划安排情况;2月16日前报两节实际货源投放情况。
2.大型百货(超市)、餐饮业各填报3家企业销售额。
附件2:元旦、春节期间上市生猪猪源落实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日期 |
上市生猪数量(头) |
生猪来源 | |||||
基地场名称 |
数量(头) |
基地场名称 |
数量(头) |
基地场名称 |
数量(头)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