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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9 生效日期: 2007-10-29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7]2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

  有机食品是一种真正源于自然、高品质、无污染的国际公认的环保型健康产品,是全球食品市场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我区农业资源优势突出,拥有丰富的农林牧、水产等特色产品,具有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良好条件和巨大潜力。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发展有机食品产业对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与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区有机食品产业的科学快速发展,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充分展示与宣传我区丰富的、特色显著的农林牧副产品,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产品的“优质优价”,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有利于带动和促进旅游、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的发展,形成产业互动、全面推进的局面。
  (五)有利于弘扬我区少数民族食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各族群众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关爱健康的意识,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应对入世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以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我区资源与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有机食品开发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化经营,发展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建立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孵化扶持有机食品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培育有机食品文化,形成“以开拓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和支持为后盾,龙头企业为主体,特色资源为依托,技术体系为支撑,农牧民参与为基础”的产业化格局,最终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建设有机食品强区”的目标。
  (二)规划原则
  有机食品开发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参与为载体,以“特色和质量”为切入点,培育知名品牌,全面推动有机食品产业发展。
  ――经济、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既要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修复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环境的优化与美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同时,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道德、社会公正和关爱健康的意识,实现“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充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和农林牧副渔产业特色,扬长避短,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发有机食品。在具备一定条件及基础条件好的地区,优先开发一批农牧、林果、番茄、棉花等特色农产品,包括天然放牧的畜产品和天然水体的水产品,以及中药材等野生天然产品,作为我区有机食品开发的先导与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我区有机食品的纵深发展。
  ――能力建设为基础、市场开拓为先导原则。在组织体系、政策法规、信息交流体系、技术发展、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能力建设,为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奠定基础,走“企业+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道路。
  ――以销定产、产销结合原则。有机食品产业发展规模整体上要遵循以销定产的原则,在起步阶段要支持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生产基地,扶持当地龙头企业开发有机食品,做到产销结合;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市场调节产业的发展规模与速度。
  ――质量第一原则。质量是有机食品经济效益的生命线。要引导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严格按照有机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生产的有机食品要经得起严格的检验。
  ――产业化经营原则。有机食品开发要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农牧民生产以有效的组织形式联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把生产、加工、流通紧密结合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行农工贸一体化经营。
  ――资源整合与整体优化原则。有机食品开发、生产和加工要贯彻循环经济思想,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提高资源的利用与产出效率;在产业链上,要有机地链接和优化种植、养殖、加工及有机肥生产;在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上要有效地整合疆内外资源;要在品牌多样化的同时实行资源整合,由实力强的大公司打造大品牌;在生产基础上,要以现有的无公害、绿色食品开发的成果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为基础,实现产品质量的进一步飞跃,以开发绿色食品的企业为基础,鼓励其参与有机食品开发;产品认证应有选择地申请国内、国际权威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对于大规模生产的特色产品,也可以先从“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入手,最终实现有机产品认证。
  ――公众参与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和健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和投资保障机制,鼓励建立形式多样的有机食品开发模式、销售模式,充分尊重农牧民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和首创精神,共同实现规划发展目标。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在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区农林畜牧资源特色和洁净、少污染的生态环境优势,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自治区有机食品产业的管理、政策、人才、技术、信息、生产、加工、营销体系,提高有机食品开发综合能力,形成完整的有机食品开发产业链,创立包括林果、畜牧、中药材、渔业、粮棉、果蔬等领域的若干有机食品知名品牌,使有机食品开发逐渐成为自治区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有机食品产业成为我区重要产业之一,把我区建设成为“有机食品强区”。
  2.阶段性目标
  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2006-2010年为启动建设阶段,2011-2015年为推进提高阶段。
  ――启动阶段(2006-2010年):以有机食品开发能力建设和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为主,其任务包括:(1)初步建立我区有机食品开发的“八大体系”,即组织管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生产技术体系、生产认证体系、信息交流体系、配套服务体系、市场营销体系、政策法规体系;(2)启动7个有机食品开发示范县区建设,建立110个规模适宜的农林牧副、水产和野生天然产品及特色产品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3)与国内外有机食品管理、研究、咨询、认证、贸易机构建立起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助,促进我区有机食品产业化进程。
  ――提高阶段(2011-2015年):(1)完善“八大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机构、企业和生产基地对有机食品开发组织管理、生产、加工、营销的能力;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发挥良好的示范推广作用;(2)在建立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生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向其它地区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并着力培育出以林果、畜牧、粮食、棉花、果蔬、渔业为主的有机食品知名品牌,有机食品开发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3)全面实现“有机食品强区”的目标。
  (四)考核指标
  制订自治区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考核指标,促进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有机食品开发的适宜性模式
  根据我区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借鉴内地其它省区的成功经验,自治区有机食品开发的适宜性模式为:(1)公司租赁经营;(2)公司+基地+农户模式;(3)国有农牧场有机产品开发;(4)有机食品协会组织开发生产;(5)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生产。
  三、重点产业与实施措施
  (一)有机林果业
  1.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06年到2010年,建设20个1000亩以上的特色林果(葡萄、哈密瓜、香梨、杏、枣、石榴、无花果、核桃、巴旦木)有机栽培示范基地,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生产管理、生产技术与标准、产业链构建的有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5个有机林果产品加工基地,有机林果业的生产面积(包括开始转换面积)占全区林果生产面积的2%-3%。
  ――中远期目标:2011年至2015年,有机林果产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特色瓜果的品牌产品打入国内外有机食品市场,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全区有机林果面积占总栽培面积的4%-5%。
  2.实施措施
  ――重点抓好有机林果业的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确保每一特色的瓜果品种建设一个1000-2000亩的有机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建设优先选择林果良种和林果产品的原产地,例如哈密瓜、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哈密大枣、若羌红枣、伽师甜瓜等,并以集中连片的果园、田块为基础,以知名品牌为依托,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现有品牌的知名度,使其上升为名牌产品。示范基地要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技术、品牌建设、产品营销诸方面做好示范工作,做好有机生产的成本投入和效益产出分析,形成因地制宜的有机产品开发模式,制订全区有机林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建立有效的有机林果产品开发的组织形式。按照有机认证的要求,确定基地的组织方式(如公司租赁经营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生产规模,制定技术方案,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要扶持、鼓励林果业龙头企业,如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加入有机食品的开发;在缺乏龙头企业的区域如林果的重要产地阿克苏、和田和喀什地区,要发挥村、镇、县等地方政府的作用,加快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并建立有机食品开发公司,推动地方有机食品产业发展。
  ――在现有绿色、无公害生产的基础上发展有机林果生产。以现有的绿色、无公害生产为基础,鼓励已通过绿色、无公害认证的企业进行有机林果产品开发,提高开发有机食品的时效。
  ――建立有机林果生产技术体系。充分利用自治区林业科研院所、高校和有关技术推广机构的科技力量,将有机林果生产示范基地与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结合起来,共同研发符合我区有机林果生产的技术体系,重点包括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土壤培肥技术和间作套种技术以及林果产品的干燥、贮藏、保鲜技术。
  ――加强对有机林果产品的品质研究。自治区相关科研机构应加强对有机与常规林果产品之间、内地和我区同类品种之间的品质分析和类比研究,为制定自治区有机林果产品的质量标准奠定基础。
  ――加强有机林果产品的包装和保鲜贮藏能力建设。发展有机生产应加强产品的包装和保鲜贮藏配套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当地气候干燥、病虫害发生轻等自然条件,通过保鲜储藏延长产品的供应时间,通过反季节供应来避开产品上市的高峰期,实现优质优价和可观的经济效益。
  ――大力发展有机葡萄酒等林果产品的加工业。有机林果产品加工要抓住病虫害少、易于有机生产的优势,大力发展有机葡萄酒生产,开拓国内外市场。其它有机林果产品的干、脯、酱等系列产品加工也应通过加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降低运输数量和成本,剩余原料可作为副产品开发或有机肥利用。
  (二)有机畜产业
  1.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以天然放牧为重点,建立20个以上有机畜牧养殖、加工示范基地,严格按照有机养殖标准管理,保证畜产品的品质;广泛宣传我区的蓄产品,打造有机畜产品品牌,并推动有机畜产品加工。至2010年,争取全区6%-10%的天然草场养殖动物(牛、羊、马、驴、骆驼等)通过有机生产认证。
  ――中远期目标:至2015年,20%-30%的草场养殖动物通过有机生产认证。对有机畜牧业进行深度系列产品开发,如加工肉制品、羊毛制品等,并使其上规模、上档次,实现畜产品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增值,集中我区的各种资源,创立有机畜产品名牌。
  2.实施措施
  ――做好天然草场畜牧业养殖的统计与组织、培训工作。要全面、精确地统计天然草场畜牧养殖的品种,尤其是特色品种、规模与区域分布,以县、乡行政区域为单元进行组织,形成有机养殖协会或由当地的龙头企业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并向牧民宣传有机畜禽养殖标准与生产技术,做好养殖户的培训工作,为有机畜牧业开发打下良好基础。
  ――制定有机畜牧业养殖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制定自治区有机畜禽生产操作规程,使各养殖单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有机养殖。加工企业应按照有机产品要求制订有机畜产品加工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要建立有机畜禽质量检测体系。对有机畜禽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优质、安全、健康品质,为创立我区有机畜禽名牌产品夯实基础。
  ――畜禽良种工程。建立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畜禽良种工程,促进自治区有机畜牧业发展。
  ――建设有机饲料生产与加工体系。大力发展有机人工种植饲草料生产,建立一些专业的有机饲料加工厂,利用有机作物生产、加工的副产品生产有机饲料,方便牧民进行有机畜牧养殖。
  ――建立有机畜禽疫病防治体系。要以有机动物养殖认证标准为基础,建立有机畜禽疫病防治管理与技术体系,服务于有机畜禽养殖业发展。
  ――大力发展有机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依靠龙头企业及其雄厚的技术力量、规范的管理体制、网络化销售渠道等有利条件,促进有机畜产品开发与产业发展。
  ――发挥消费特色优势,促进有机畜产品的销售。充分发挥我区特有的民族风俗,将有机畜产品通过民族餐饮的方式进行传播和销售。
  ――发展有机畜牧业,促进草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按照有机养殖标准和要求,控制载畜量,逐步从数量效益型转为质量效益型,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有机种植业
  1.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06-2010年,建立15个1000亩以上的大田作物(水稻、小麦、玉米、豆类、棉花、蔬菜等)有机栽培示范基地,形成一套生产管理、生产技术与标准、产业链构建完整的有机粮食、棉花、蔬菜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6个以上有机粮食、蔬菜产品加工基地。有机粮食、棉花、蔬菜等大田作物生产面积(包括转换面积)占全区大田生产面积的0.5%-1%。
  ――中远期目标:2011-2015年,有机粮食、棉花、蔬菜等产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粮食、棉花、蔬菜等特色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全区有机粮食、棉花、蔬菜等大田作物面积占总栽培面积的1.5%-2%。
  2.实施措施
  ――建立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各类作物的代表性生产示范基地。按照有机认证要求确定基地的组织方式、生产规模,制定技术方案,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各类作物的代表性有机生产示范基地(有机番茄、甜菜、大蒜、鹰嘴豆、啤酒花、棉花等),积累有机生产技术经验,为区内外企业提供可供选择的产品资源。
  ――建立有机种植业生产技术体系。要结合实际,建立有机种植业生产技术体系,包括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土壤培肥技术和轮作套种技术。
  ――制定有机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机产品质量标准。在有机认证标准和无公害、绿色产品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或各地区有机生产操作规程以及有机产品的质量标准(如蔬菜的外观、色泽、采摘时间、新鲜程度、成熟度、检测指标等)。加工企业也要制定有机加工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确保有机产品的优质、安全、健康品质。
  ――以现有绿色、无公害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发展有机种植。有机作物生产应首先在绿色、无公害、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基础上进行有机转换生产,逐步建设有机作物种植基地。
  ――有机种植业与有机畜牧业协同发展。要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重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农家肥改良有机种植地块的土壤,培肥地力,利用有机农作物副产品作为有机畜禽饲料。
  ――加快建设配套的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加工企业在种植基地相对集中区域进行有机产品加工或支持投资兴建有机产品加工企业。常规产品加工企业也可以按照有机产品平行生产的要求配套建设进行有机产品加工。
  (四)有机中药材
  1.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06-2010年,建立12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野生天然有机中药材开发示范基地及配套的加工基地,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开发管理和产品加工、包装技术规范与标准,为全方位开发有机中药材奠定基础;开发20%-30%的天然野生中药材以及3%-5%人工种植的有机中药材。
  ――中远期目标:2011-2015年,提高我区有机中药材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野生天然中药材开发条件成熟,按40%-50%规模进行有机方式采集,发展6%-7%的有机人工中草药基地。
  2.实施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开发有机中药材,加强中药材采集的监管和引导,突出其野生、天然特色,以有机开发为契机,做强、做大我区中药材产业。
  (1)加强对我区野生天然中药材资源的宣传,积极进行有机开发
  加强我区野生天然中药材资源对外宣传,使国内外有机产品加工、贸易公司全面了解我区独特的天然中药材资源。
  (2)推进有机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确保药品质量
  从源头抓起,积极推进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GAP),建立甘草、麻黄、雪莲、大芸等药材的GAP规范化种植,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有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药材种植培育等研究。
  (3)利用独特的野生、有机药材资源,开发短平快的有机保健饮品
  加快有机药材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转化,利用独特的野生、有机药材资源优势,开发天然保健饮品。
  (五)有机水产业
  1.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我区天然湖泊水质良好的优势,以博斯腾湖、赛里木湖、乌伦古湖等水体发展有机养殖为重点,同时发展部分有机冷水鱼池塘养殖基地。到2010年,主要的天然湖泊全部通过有机水产养殖认证,发展有机冷水鱼池塘养殖面积5000亩;到2015年,继续保持主要湖泊有机水产养殖,使有机冷水鱼池塘养殖面积发展到10000亩,3-4个有机水产基地的产品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2.实施措施
  ――依托龙头企业建立有机水产开发的生产、加工和营销产业链。紧紧依托水产品开发龙头企业,打造我区有机鱼品牌,建立有机鱼养殖、捕捞、加工和贸易的产业链,将有机鱼类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
  ――采取系列措施保护天然湖泊的水环境质量。确保主要天然湖泊的水质满足有机水产养殖的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禁止在湖泊周边建设污染排放企业,防止污染物排入水体,同时要防止周边农田的面源污染对湖泊水体的污染。
  ――建立有机水产种苗繁育基地。按照有机水产养殖标准,采用有机水生生物种苗。立足于长远目标,发展有机水产养殖的天然湖泊要建立匹配的有机水产种苗培育基地。
  ――适当进行有机冷水鱼的开发。根据有机水产养殖标准要求,引入水生生物,进行有机水产养殖。在有条件的区域可以适当发展有机冷水鱼养殖。
  ――建立有机水产养殖饵料生产、加工基地。配套发展有机鱼养殖的饵料种植基地和饵料专用加工厂,保证有机饵料的来源。
  四、营销体系建设
  (一)指导思想
  在推动有机食品开发过程中,要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营销先行”的观念,积极培育从事有机食品贸易的龙头企业,为有机食品营销创造软、硬基础条件,逐步建立信息通畅、网络完备的营销体系,扩大发展有机食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良好的有机食品发展势头,培育和开拓国内外有机食品市场。
  (二)市场定位
  要从我区区位、文化和产品特点出发,把握本地、区内外和国外有机食品市场的主次,结合当地实际、把握市场动态,针对不同产品开发不同市场,确定不同市场走向。在市场开发手段上既要注重有形市场,更要关注隐形市场。
  (三)营销策划
  1.宣传策划
  ――进行宏观层面的宣传。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对有机食品开发进行宣传,提高我区有机食品整体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建立有机食品开发宣传网站。建立自治区有机食品开发网站,以汉、维、英等多种语言宣传有机食品的开发,发布有机食品供应信息,与国内外其它信息网络体系相互链接,建立起信息通畅、快捷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促进我区有机食品销售。
  ――有机食品开发的龙头企业自身宣传。充分利用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消费场所,广泛宣传有机食品企业及产品,扩大和提高有机食品的影响和知名度。
  2.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有机食品经营人才
  要把有机食品销售、经营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作为有机食品营销体系建立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基础、中等、高级三个层次培育善于经营、高素质的有机食品经销人员。
  3.开发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有机食品系列产品
  把有机食品开发为配套的旅游产品作为有机食品营销的重要手段,促进自治区旅游业的发展。
  4.参加国际国内有机食品博览会
  积极申请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争取进入国际市场。采取必要的鼓励政策,建立“有机食品参展基金”,组织有机食品开发企业参展,为企业提供参展补贴,把参加有机食品展览作为开拓有机食品市场的重要举措。
  5.扶持、引进有机食品贸易公司,将有机食品销往国际市场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营造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专门从事有机食品加工、贸易的大型企业参与我区有机食品开发;积极扶持我区有机食品生产与贸易的龙头企业将我区有机食品推向国际市场,真正实现有机食品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6.以国内现有的知名销售公司网络为平台,销售有机食品
  积极与国内知名度和信誉度高的企业建立长期贸易合作关系,利用贸易方的销售网络体系优势,促进有机食品销售。
  7.贯彻绿色环保营销理念
  在有机食品的宣传、包装、促销、服务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有机食品保护环境、关爱健康的理念,提把有机食品理念和文化内涵渗透到贸易和企业形象设计当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自治区已成立有机食品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局。各地州市、县(市)也应根据当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有机食品管理机构。
  (二)政策保障
  制定有机食品开发扶持政策、引导政策和监管政策,确保有机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技术人才保障
  组建有机农业研发中心,开展有机食品产业的生产、加工技术、贮藏保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产品品质的类比分析和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产品营销战略等研究。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为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农业、林业、畜牧、环保、水产等部门相关人员的有机食品知识水平,特别要加强对基层生产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培养一批有机食品开发的技术人才。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我区有机食品开发及基地建设进行评估,以提高我区有机食品开发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
  (四)资金保障
  设立有机食品开发专项基金,扶持列入规划中的一批基础条件良好、生产管理与技术相对成熟、产品具有市场前景的有机食品开发示范基地。基金主要用于有机食品宣传推介活动和有机生产咨询、认证补贴、技术人员培训、龙头企业参加有机食品博览会等的补助。在农业和环保项目经费上适当向有机食品开发倾斜;制定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多渠道吸引资金投入;鼓励龙头企业和个人投资有机食品开发。
  (五)质量保障
  高度重视对有机食品质量的监督与控制,确保有机食品的质量。充分发挥农业、畜牧、林业、水产、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打造我区有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自治区有机食品生产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鼓励有机食品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HACCP等认证,并培育自己的品牌。
  (六)服务保障
  突出抓好有机食品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管、用三方面工作,特别是要建好、管好、用好“新疆有机食品网站”和各级农业信息网络,发布传播我区有机食品开发的信息。在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逐步把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向有机食品开发的乡镇、专业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延伸,实现部门之间、行业系统之间、政府与市场、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网络联系;积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强自下而上的信息采集、分析、加工处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七)有机食品文化建设
  发展有机食品文化,使生产和消费有机食品成为时尚,提升各族群众热爱自然,关心自然、关爱健康、保护环境的生态价值观,使生态文明、生态道德成为公众的行为准则。把我区民族美食文化与有机食品开发结合起来,以有机食品为载体,开展有机食品美食节等文化活动,促进有机食品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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