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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市教育信息网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4 生效日期: 2007-12-04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洪教办字[2007]57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网站服务水平,促进我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新闻和政务类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洪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务网站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信息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重视南昌市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是我局主办的基础教育门户网站。它既是我市中小学教育资源平台,也是我市基础教育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实现电子政务的网络平台。各县区、部门(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员的作用,认真抓好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新闻发布、信息审核及回复工作,努力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充分发挥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民声通道"作用
  建设南昌市教育信息网"民声通道",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促进教育部门更加迅捷高效地为民服务,从而在教育部门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网上连心桥"。老百姓可不出门、不见面、不上访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其"集民意、听民声、聚民智、解民难"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信息网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电子政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电子政务工作,各县区、部门(单位)、学校应指派一名熟悉政策,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南昌市教育信息网信息员,以强化电子政务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信息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技术中心。
  四、网站信息员工作要求
  (一)静态信息:各部门应定期(至少每月1次)对所负责的静态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报送到局办公室。静态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部门机构、职能信息;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
  4、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二)动态信息: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各部门(事业单位)信息员必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将信息在南昌市教育信息网发布。
  (三) 民声通道:信息员应每天定时上网查看、审核并回复问题。对于日常工作咨询,各部门(事业单位)应在两天内对问题予以解答。若问题比较复杂,则应在调查取证后的两周内答复。
  (四)重大会议、活动报道: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将活动或会议的有关文字、图片信息在南昌教育信息网发布。
  (五)网上办事系统:市直各部门子网站开发设计的网上办事系统必须向南昌市教育信息网开放标准接口,在网站上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
  五、监管考核
  教育局每月将新闻发布和民声通道答复的问题分类归档和内部通报,使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成为教育部门的一项日常性工作。重点对回复问题不及时和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进督促,将推行政务公开列入职能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

二00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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