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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局、广东省深圳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29 生效日期: 2007-11-2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局、广东省深圳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深卫发[2007]165号

各区卫生局、人事局、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7〕341号)转发给你们。为了做好我市2008年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局承担,考务管理、考试实施、成绩单发放、资格证书发放由市考试指导中心承担。
  二、我市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实行属地管理的方式,在各区卫生局均设立报名点,分别为罗湖区卫生局、福田区卫生局、南山区卫生局、宝安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局、盐田区卫生局,受理区属医疗卫生单位、该区辖区内的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材料。
  11月21日起为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工作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确定后公布。考生将报名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章后,携带考生报名资料到所在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各报名点的受理报名确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12月11日各区卫生局报名点提交本报名点确认通过的考生材料到考点进行审核。
  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报名确认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市卫生局报名点进行确认。时间为12月3日,地点设在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三、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条件按照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卫生厅粤人发〔2007〕341号执行,报考护理(师)和护理(中级)人员需提交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证书原件由报名点审核后退回。有关工作年限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中专毕业报考中级必须提交聘书)。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可到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报名点对有疑问的文凭可要求考生提交验证证明。
  四、全市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安排。
  五、收费标准:按粤价[2001]319号文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70元,由报名点、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统一收取后上交市卫生局办公室,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
  市人事局:www.rsj.sz.gov.cn
  市卫生局:www.szhealth.gov.cn
  市考试指导中心:www.testcenter.gov.cn
  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上各网站信息公告。

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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