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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行业规划处关于印发《安徽省经委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6 生效日期: 2007-09-16
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行业规划处
发布文号: 皖经行业[2007]223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各协会,直属单位:
  《安徽省经委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六日
安徽省经委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为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省经委社团协会的组织和行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管理关系
  (一)委管协会(名单见附件1):由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省经委直接联系的社团协会,其中部分协会受托管理行业技术类社团协会。
  (二)代管协会(名单见附件2):由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社团协会,接受委直管的7个直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单位”)和部分委管协会管理。
  (三)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设立的社团协会原则上不再纳入委管协会范围。
  二、规范办文流程
  (一)省经委受理受托管理单位和委管协会报送的文件。代管协会有关文件、资料的传送和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须通过所在的受托管理单位或委管协会,对其申报事项,受托管理单位或委管协会须出具审查意见,省经委将根据审查意见研究处理。未出具审查意见的,不予受理。
  (二)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社团协会每年须向省经委报送《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社团年度工作报告(须通过会员代表大会)、社团年度财务报表(须严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等年检材料,省经委受理审核上述年检材料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15日。受托管理单位和相关委管协会应对代管协会年检材料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没有初审意见的,不予受理。社团协会不能详实填写、疏漏或无故不经年检初审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未通过之前,省经委不受理该协会任何申请事项。
  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社团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社团协会换届、变更登记、接受捐赠及使用情况、评比达标表彰、出版会刊、涉外事宜等。
  (二)社团协会理事会换届,须在换届前将正、副会长及秘书长候选人名单报省经委备案,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协会负责人报经省经委审核同意后,再报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三)社团协会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分支机构等发生变化,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省经委同意,之后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四)社团协会接受包括外国或港澳台捐赠、资助的,应事先向省经委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将使用情况及时报省经委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社团协会举办展览会、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须事先向省经委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后实施。
  (六)社团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出版报刊书籍(含内部出版)须事先报告,出版后按时向省经委和登记管理机关寄送、备案。
  (七)社团协会组织出国(境)访问、举办或参加外事活动等,必须按照国家及《安徽经济委员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人事(2007)150号)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告省经委和登记管理机关。
  四、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一)省经委现职公务员不得在社团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待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再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省经委不参与任何社团协会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活动,社团协会举办展览会、博览会等应严格按《安徽省经委系统会展申办管理意见》(皖经行业(2006)161号)执行。
  (三)鼓励企业家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突出大企业在行业协会的地位,发挥其行业带头作用。
  (四)社团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五)社团协会应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或者产品分类标准设立,实行“一业一会”。对会员单位不足50个的社团协会,相关受托管理单位和协会要对其进行整合,对达不到要求的协会将不予年度检查。
  (六)社团协会要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各受托管理单位和协会要把相关受托事项切实管理好。各代管协会要主动接受受托管理单位和协会的领导,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切实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经委行业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委  管 协 会 名 单

  (以通过2006年年度检查为准,下同)
  1、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2、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
  3、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
  4、安徽省电力行业协会
  5、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
  6、安徽省企业投资协会
  7、安徽省计算机用户协会
  8、安徽省汽车记者协会
  9、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10、安徽省中小企业协会
  附件2: 代 管 协 会 名 单

  一、委托安徽省企业联合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安徽省设备管理协会
  3、安徽省交通运输协会
  4、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
  5、安徽省模具工业协会
  6、安徽省包装技术协会
  7、安徽省企业营销协会
  8、安徽省食品工业协会
  9、安徽经济记者协会
  二、委托安徽省电力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电力会计学会
  2、安徽省电力文学艺术协会
  三、委托安徽省机械工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铸造协会
  2、安徽省汽车行业协会
  3、安徽省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4、安徽省机械工业劳动学会
  5、安徽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6、安徽省机械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7、安徽省机械系统职工技术协会
  8、安徽省机械行业投资管理协会
  9、安徽省机床工具协会
  四、委托安徽省冶金工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冶金矿山企业协会
  2、安徽省冶金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3、安徽省冶金会计学会
  4、安徽省冶金质量管理协会
  5、安徽省冶金劳动协会
  6、安徽省冶金企业管理协会
  五、委托安徽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
  2、安徽省溶解乙炔协会
  3、安徽省石油化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4、安徽省化肥工业协会
  六、委托安徽省商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烹饪协会
  2、安徽省肉类协会
  3、安徽省商业联合会
  4、安徽省商业经济学会
  5、安徽省盐业协会
  6、安徽省拍卖行业协会
  7、安徽省美发美容协会
  8、安徽省连锁经营协会
  9、安徽省物流协会
  七、委托安徽省纺织工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棉纺织(印色)行业协会
  2、安徽省纺织品行业协会
  八、委托安徽省建材工业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水泥协会
  2、安徽省新型建材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
  3、安徽省砖瓦工业协会(筹备)
  4、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协会
  九、委托安徽省轻工协会代管的协会
  1、安徽省家具协会
  2、安徽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3、安徽省造纸协会
  4、安徽省酒业协会
  5、安徽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
  6、安徽省塑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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