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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04 生效日期: 2007-09-04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2007]226号

厅管厅属各单位:
  我厅“作风建设年”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厅党组的重视下,经过宣传发动、边整边改两个阶段的工作,在大兴学习之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建设“五型”机关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从9月份开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根据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三阶段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作风建设年” 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各项重点任务尤其是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认真总结前阶段活动的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结合起来,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抓好学习,深化理论武装。要把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改进学风切实贯穿“作风建设年”活动全过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7月在浙江视察期间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良好的作风推进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
  (二)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要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检查,使其切实解决;对虽有措施,但群众意见仍较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订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对尚未落实的问题,要尽快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向群众作出解释。对厅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厅机关各处室和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质监局要按照分工,尽快落实措施,确保11月底完成。
  (三)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干部教育。重点做好三项专题活动:
  一是开展“走进矛盾,解决难题,增强感情,服务群众”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敢于走进矛盾、勇于破解难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展示良好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质监局要认真梳理影响本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包括长远发展和深层次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梳理出的问题,由领导牵头组织调研提出解决措施。要立足于“三个服务”和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台一批交通惠民政策和措施,着力提高交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影响力。对群众反映的治超站点少数检查人员执法不公问题,要有组织地开展集中整顿,坚决清除少数害群之马,着力打造基层执法队伍文明形象。
  二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要开展向卞峰煜、许茂盛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组织好浙江交通感动人物宣传活动,发现和树立各单位自己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抓好警示教育,以陈良宇、郑筱萸、卢福禄、励奎铭等反面典型为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厅继续抓好每年九月的警示教育月活动。
  三是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宣传中央纪委的“八项禁令”,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各种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各单位要对执行本厅制订的“八个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对个人( 家属) 旅游、度假由基层单位接待的不良现象要严格禁止。
  (四)着眼经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后,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坚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五)认真做好总结,公布活动成果。年底前,各单位对一年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要检查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基层和社会公布“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展示成果,取信于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善始善终。各单位党委和厅机关各处室要继续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提出要求,解决问题,做到善始善终,防止虎头蛇尾。
  (二)注重结合,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促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省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作风建设的推进,促进交通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检查,推动落实。各单位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注重成效,巩固成果。作风建设,重在成效。各单位要以务实的作风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在取得实际成效上下工夫。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把好的做法坚持下去,努力使良好作风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浙江省交通厅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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