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经信管字[2007]23号
各设区市及扩权县(市)经济信息管理部门:
随着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全省经济信息市场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的不良现象(如“假货运配送信息”;“假就业,虚培训,空承诺”;“假技术成果诈骗”等),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背离了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为了全面推进经济信息管理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体现管理就是服务观念,更好地规范全省经济信息市场,保障全省经济信息服务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赋予县级以上经济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省经济信息中心决定建立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总体架构
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由省经济信息中心会同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三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联合组建。
二、关于全省三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受理监督举报范围
1.从事经济信息商品交易及其中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
2.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行为的。
3.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相对人对当地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处罚不服,向上一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
三、关于全省三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受理监督举报分工
1.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省直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监督举报,并负责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2.各设区市经济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市直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监督举报和所辖扩权县(市)以外县(市、区)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各扩权县(市)经济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监督举报工作。
3.各县(市、区)经济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监督举报工作。
四、关于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建设内容
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是一个集当面、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监督举报方式于一体,实行立体监督举报的网络。因此,监督举报网络建设的内容,将涉及经济信息市场管理部门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特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详见《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监督举报方式登记备案表》)。
五、关于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公布方式
全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三级监督举报网络,主要采取经济信息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平面媒体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布。经济信息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布全部监督举报途径,当地主流平面媒体可酌情公布部分监督举报途径(至少包括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名称、举报电话等)。
六、几点要求
1.各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配备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且具有当地政府颁发的相应有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
2.各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须为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明确一部电话,设立一个专用电子邮箱,保障方便、及时地接受监督举报。
3.各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要对每一个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作好登记,依据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以及《行政处罚流程图》、《监督检查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详见省经济信息中心新版《河北省经济信息管理资料汇编》或登录河北经济信息网//www.hebei.net.cn政务公开栏目)依法行政,并将处理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备案(详见《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监督举报事项登记备案表》)。重要案件及时逐级上报,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应及时移交或通报。
4.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务于2007年4月30日前建立起所辖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并报省经济信息中心备案。
5.2007年6月30日前,省经济信息中心和全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经济信息管理部门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平面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的监督举报。
联系部门: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信息市场处
联 系 人:李长妍 薛广武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12号
邮政编码:050051
电 话:(0311)88615082 88615053
传 真:(0311)88615053 88615058
电子邮箱:xgw@hebei.net.cn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监督举报方式登记备案表 管理主体: (盖章)
管理主体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备 注 |
联系人 __ __ 联系电话_ _ __ 附件2:河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监督举报网络监督举报事项登记备案表 管理主体: (盖章) 编号:
时 间 | 地 点 | ||
监督举报 单位(人) | 身份证号 (自然人填写) | ||
地 址 | |||
电 话 | |||
监督举报 方式 | □ 当面 □电话 □传真 □ 信函 □电子邮件 □其它 | ||
被监督举报单位(人) | 身份证号 (自然人填写) | ||
地址 | |||
电话 | |||
监督举报 事项 | |||
处 理 结 果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