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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4 生效日期: 2007-09-14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县(区)局、直属局、局机关各处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根据洪食药监字[2007]80号文件通知,各单位已将本单位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联络员名单上报局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这次政务公开目录及《政务公开指南》编制、编印工作,是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同时完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分别编制,并编印成《政务公开指南》(统一用A4硬质彩色封面、简装本),待省局政务公开目录编印完成后,有必须完善的内容,再行修改。
  2、各县(区)局、直属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工作完成后,可于9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FTP局办文件夹内,局办将对内容、格式等进行统一确认并反馈。各单位必须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及《政务公开指南》各1份(附电子文档)交至局办公室,并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工作。
  3、请各单位对编制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归纳,尽可能做到没有缺失。
  行政机关对本机关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给付权等行政权力,并对权力进行细化,公布流程图,明确行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及其他救济途径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的程序。
  市药检所政务公开内容的重点是:服务范围、服务承诺、办事程序(附统一模式的流程图)、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其他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编制,待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政务公开目录编印完成后,有必须完善的内容,再行修改。
  4、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统一为矩形框架带箭头式,流程图需涵盖从受理到审批发证的全过程,包括补件及不予受理的内容,并注明每个程序的工作时限。行政强制权:由稽查处、流通处、安监处、器械处根据本处室依法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按名称、法律依据、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含流程图)、适用时限、救济途径等环节进行编写。
  5、 市局机关编写工作中由各责任处室编写的内容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汇总。
  6、各单位联络员应多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本单位能按期按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联络员名单

  局办公室   眭 燕
  注册安监处  胡 蓉
  流通监管处  刘凯
  稽查处    徐崧
  医疗器械处  章晓斌
  直属局:   金 鹏
  南昌县局   徐光盛
  进贤县局   胡 ?r
  新建县局   龚 娜
  安义县局   杨 薇
  湾里区局   席 骁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喻庆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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